招标地区: | 湖南 长沙 |
编号: | |
报名截止日期: | 2014/3/27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张家界荷花机场扩建工程新航站楼幕墙工程已由国家发改委以发改基础[2009]2189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湖南省机场扩建工程建设指挥部,建设资金为民航专项资金、湖南省财政补助资金及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湖南省机场扩建工程建设指挥部,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中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本公告已经招标投标监管部门备案,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张家界荷花机场扩建工程新航站楼幕墙工程
2.2 建设地点:湖南省张家界荷花机场原址
2.3 规模(结构类型、层数、建筑面积及总投资额等):张家界荷花机场扩建工程新航站楼主体为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及钢网架屋面,地上二层,局部地下一层,建筑高度39米,总建筑面积64141平方米。其中幕墙面积约25000平方米,工程造价约4000万元。
2.4 工期要求:总工期360天(日历日),与主体工程同步,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5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 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年80号令】规定保修。
2.7 招标范围:张家界荷花机场扩建工程新航站楼幕墙工程,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8 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或建筑幕墙工程设计与施工壹级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为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没有在建项目;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4.1项要求。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投标人不得出现下述情形,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⑴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⑵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及办法
4.1 资格审查按照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中《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投标人资格审查办法》执行。
4.2 当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及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数量在9 家以上时,实行开标前资格审查;当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及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数量在9家以下(含9家)时,实行开标后资格审查。
4.3 开标前资格审查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资格审查办法中“评分入围法”。
4.4 实行开标前资格审查的,只有通过开标前资格审查并确定为入围单位的投标人,才能进入后续评标程序。入围投标单位的委托代理人必须按要求参加开标会议,否则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5.评标办法
5.1本项目评标阶段拟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评标办法中“综合评估法(Ⅱ)”。
6.投标保证金
6.1 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柒拾万元(70万元),采取银行转账方式,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指定的账户。
6.2 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湖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保证金专户
托管账户开户银行:东莞银行长沙分行
托管账号:5300 0950 1008 888
注:⑴交投标保证金时,必须在银行进帐单上注明“荷花机场新航站楼幕墙工程”的投标保证金,如果没注明是“荷花机场新航站楼幕墙工程”的投标保证金,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⑵请将投标保证金于2014年 4 月 10 日17:00前(北京时间)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管理,以到帐为准。
⑶开标时须带投标单位基本账户的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和银行进帐单原件。
7.资格审查文件、招标文件的获取以及澄清答疑发布
7.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14年 3 月 21 日~2014年 3 月 27 日17: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在湖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 http://www.hnztb.org )进行网上下载资格审查文件、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如通过网络下载,其资格审查文件、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与书面资格审查文件、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2 资格审查文件和招标文件各每套售价人民币400元整,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7.3 澄清答疑采用网上澄清答疑方式。招标人对资格审查文件、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澄清答疑均采用在湖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 http://www.hnztb.org )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8.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和投标文件的递交
8.1 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4年 4 月 11 日09时00分,地点为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地址: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岳华路与府中路交汇处),具体开标室见大厅大屏幕。
8.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和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3 投标人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湖南省外投标人还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确因出国、住院等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
9.资格审查及开标时间
9.1 实行开标前资格审查的资格审查时间为:2014年 4 月 11 日9时 00分;开标时间为:2014年 4 月 18 日9时00分。
9.2 实行开标后资格审查的资格审查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14年 4 月 11 日9时 00分。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湖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上同时发布。
11.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湖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电话:0731-88950169。
12.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