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地区: | 湖北 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 |
编号: | ESTX-LFZB-2014-10 |
报名截止日期: | 2014/3/28 |
项目编号: ESTX-LFZB-2014-1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来凤县大河中学宿舍楼改造工程已由来凤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来发改审批[2014]21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来凤县大河镇初级中学,建设资金为省级专项资金,招标人为来凤县大河镇初级中学。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来凤县大河镇初级中学校园内;
2.1.2 建设规模:改造宿舍楼1栋,建筑面积1244平方米。主要工作内容为:拆除原屋面堆土层及水泥砂浆面层,新做高聚物改性沥青卷材防水屋面;部分铲除内墙面、天棚面原草筋灰面层,新做水泥砂浆内墙面、天棚粉面,厕所满贴墙面砖;门窗拆除及维修,厕所更换塑钢门、铝合金窗,其余门窗新刷调和油漆;部分地面铲除,厕所贴防滑地砖,其余部位为水泥砂浆楼地面;铲除外墙水刷石面层,新做水泥砂浆粉面,外墙涂料罩面;内墙面、天棚面为乳胶漆饰面;原给排水管、电器线路拆除,重新安装;室外地坪及下水道、化粪池维修等。
2.1.3 计划总投资:75万元;
2.1.4 计划工期: 90日历天。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或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相应专业三级项目经理或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3.2本次资格预审 不接受 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4.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评审制( 有限数量制 )。如投标人数不足 7家时,则采用合格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请申请人于 2014 年 3 月 24 日 至 2014 年 3 月 28 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30时 至 12:00时 ,下午 14:30时 至 17:30时 (北京时间,下同),由项目经理或建造师本人持单位介绍信、身份证原件到 来凤县综合招投标(政府采购)中心(来凤县武汉大道县行政服务中心大楼四楼) 登记报名。然后凭中心登记表原件、法人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被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拟派的相应专业三级项目经理或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身份证,技术负责人职称证及五大员上岗证等证件的复印件一套(加盖单位鲜章)到恩施州同欣工程建设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来凤招标代理部(来凤县翔凤镇凤翔道路107-2号)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5.2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 300.00 元,售后不退。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4 年 4 月 4 日 10 时前,地点为恩施州同欣工程建设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来凤招标代理部(来凤县翔凤镇凤翔道路107-2号)。
6.2外省、外地市的投标申请人送达资格预审申请书的同时需提交本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的备案资料。
6.3投标申请人送达资格预审申请书的同时提供本项目所在地或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对参与此项目的资格预审申请人 (或投标人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代表及其项目经理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
6.4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 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系统、投资湖北网、中国·来凤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2014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