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地区: | 河南 平顶山 |
编号: | |
报名截止日期: | 2014/4/1 |
1.招标条件
十里画廊8#、9#、10# 楼工程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平顶山市十里画廊置业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省天隆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现已具备招标条件,欢迎有兴趣并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报名并参加投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十里画廊 8#、9#、10# 楼 工程
2.2招标编号: TLZB20140315
2.3建设规模: 结构层数: 8#、9# 楼 均为 地上 26 层,地下1层 ; 10#楼地下1层,地上32层, 剪力墙结构; 其中 8# 楼建筑面积约 16108.95㎡;9 #楼建筑面积约 19141.62 ㎡; 10 #楼建筑面积 21467.4 ㎡;总建筑面积 56717.97㎡。
2.4建设工期: 240 日历天
2.5质量要求:合格
2.6 建设地点: 平顶山市新华区焦店镇
2.7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已落实)
2.8 招标范围: 本招标项目施工图纸范围内的 砌体工程、装饰工程、门窗工程及安装工程(框架剪力墙主体工程除外)的 施工内容,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9 标段划分:施工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年检合格;
3. 2 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壹 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 3 拟任项目经理持有 建筑工程 专业 壹 级 注册 建造师 执业资格(不含临时建造师执业证) 及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且 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
3. 4 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 中 级 及以上 职称;
3. 5 外地企业须持 建设行政 主管部门开具的进平备案介绍信(符合平建[2011]137号文件规定);
3. 6 持有企业注册地清欠农民工工资管理办公室出具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须能证明在本 招标公告发出 时不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
3. 7 潜在投标人在开标 时 应提交企业注册地县、市级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管理部门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符合平预防办[2010]1号文件规定) ;
3.8企业近三年的财务状况及近三年的类似业绩;
3. 9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 ;
3.10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售价: 施工标每套 售价 600 元 , 售后不退。
4.2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50 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2日内寄送。
4.3 请于 2014 年 3 月 26 日— 2014 年 4 月 1 日( 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业务受理处(地址:新城区祥云路与湖光路交叉口北平顶山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二楼) 报名。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另行通知。
截止日期: 2014 年 4 月 1 日 17 时 00 分
4.4 报名时 须携带:
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职称证、进平备案介绍信、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 、企业 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及近三年的业绩合同 ;
以上资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二套,并按顺序用A4纸装订成册,符合资格要求的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4.5、招标文件 递交的截止 时间 和地点 :详见招标文件。
5.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 平顶山建设信息网 》、《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
6. 本次招标联系方式
2014 年 3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