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地区: | 广东 广州 |
编号: | |
报名截止日期: | 2014/4/4 |
华南理工大学招标中心(与广东华工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合作)受华南理工大学委托,现对发光材料器件国重室多功能报告厅声学装修工程进行施工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 发光材料器件国重室多功能报告厅声学装修工程
二、招标单位:
三、建设地点: 广州市华南理工大学五山校区北区科技园一号楼附楼三楼北侧
四、项目概况:发光材料与器件国家重点实验室是针对我国战略性新兴产业中光电信息领域的发光显示、光纤通信与传感、节能照明等方面的重大需求,瞄准发光学的国际研究前沿,围绕发光动力学过程、发光材料与器件的关键科学问题,开展发光物理与化学的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为保证发光材料与器件国家重点实验室的科研工作和学术交流,需要一个听众座位约300人的多功能报告厅。多功能报告厅以学术报告为主,兼顾其他,报告厅应特别注重音响效果,使用合理的吸声结构和吸音材料,保证室内无回声,并于2014年上半年装修完毕并投入使用。
本项目施工总工期:约30日历天(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协议为准)。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和招标控制价:
1、本工程划分为1个标段。
2、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发光材料器件国重室多功能报告厅位于华南理工大学北区科技园一号楼附楼三层北侧,本工程主要包含报告厅室内声学装修、控制室装修、休息室装修及相关配套照明系统、通风系统等,报告厅容纳人数为300人,总建筑面积约为1054.3平方米。工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橡胶板楼地面铺设,天面油漆吊顶,墙面抹灰及吸音板铺设,门窗安装及电气配线配管等。具体内容以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招标控制价:882067.97元。
六、资金来源:创新团队配套经费
七、评标办法:本项目采用 综合评估法
八、发布招标公告时间:
从2014年03月28日至2014年04月16日9时00分。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九、招标文件的发售及购买:
2014年03月28日至2014年04月04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为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各投标申请人应按时到广州市天河区五山华南理工大学南秀村物资大楼附楼二楼综合科室购买招标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本项目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投标申请人应凭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购买招标文件。
投标申请人自行考虑其自身条件是否达到招标公告第十二点投标人合格条件要求以决定是否参加本项目投标。
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费每套150元,售后不退,由收款单位开具发票。
投标申请人购买招标文件前须填写招标公告附件的《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本项目只接受正式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申请人投标。
注:如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招标人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
十、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地点与开标时间
1. 递交投标文件起始时间:2014年04月16日8时30分,截止时间:2014年04月16日9时00分。
2. 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广州市天河区五山路381号华南理工大学南秀村物资大楼招标中心评标室(4)
3. 开标时间:2014年04月16日9时00分。
4.投标截止时间、地点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人发布的相关信息。截标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以评标时查询到的信息为准。
十一、办理投标登记手续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当天的截止时间前,到广州市天河区五山路381号华南理工大学南秀村物资大楼招标中心评标室(4)办理投标登记手续。
1.投标人应凭以下资料递交投标文件: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
2. 投标担保:
投标担保采用公司支票方式提交,金额壹万元,投标担保须在开标前完成缴纳。
投标人凭法人授权委托书(非法定代表人递交时提供)及身份证原件递交投标保证金。
投标担保金额及缴纳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十二、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十三、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均持有经年度有效审查的企业营业执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叁级或以上级别资质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叁级或以上资质。
3、项目负责人要求:工地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由本项目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兼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承担全部的质量责任及安全责任。
注: 本项目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资格审查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将对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反映投标人合格条件的资格审查文件进行审查。投标人提供的资审资料须内容齐全(包括各证件的年检页或有效期页面),并确保各项资料均在有效期内。如评标委员会评标过程中有需要提供原件查验,投标人应能及时提供原件核对(招标公告中要求提供原件的除外)。
十四、招标公告网上发布时,招标人同时发售招标文件、招标图纸。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
十五、中标结果将在华南理工大学招标中心网站公示,公开接受投标人的监督。
十六、本工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50500-201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及省统一计价依据设置招标控制价。
十七、投标单位可以就本公告及招标文件中任何违法及不公平内容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或依法向华南理工大学纪监办公室署名投诉。
十八、本公告及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均在华南理工大学招标中心网站发布。
华南理工大学招标中心
2014年0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