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地区: | 浙江 杭州 |
编号: | 2012-197-03 |
报名截止日期: | 2014/4/8 |
项目编号:2012-197-03
海水淡化产业化基地工程经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杭钱规【2011】83号核准同意建设,并已列为浙江省重点建设项目。项目建设规模为项目总建筑面积42593平方米:包括综合楼20830平方米(含地下室1829平方米),地下1层,地上10层;膜生产车间21625平方米,地上2层,局部3层;门卫138平方米,地上1层。总投资约为6.5亿元人民币,建设地址位于杭州钱江经济开发区,计划于2015 年2月建成。项目业主为蓝星(杭州)膜工业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
本次招标的投标资格审查采用后审方式,招标人为蓝星(杭州)膜工业有限公司(委托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为代理单位) 。
现将本次招标内容和投标资格条件等公告如下:
海水淡化技术装备制造基地项目外墙装饰幕墙工程
1、标段内容:海水淡化技术装备制造基地项目外墙装饰幕墙工程施工,主要由铝复合板幕墙、玻璃幕墙、铝合金门窗、附属钢结构等内容组成,具体内容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资格条件:(1)资质条件:投标人必须具有建筑幕墙工程设计与施工一级资质或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施工壹级的独立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0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前【以竣(交)工验收报告上的时间为准】,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10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项目(不含住宅商品房项目)的建筑幕墙工程施工(或施工设计一体化施工)。业绩证明材料为: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和竣(交)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或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表)的复印件,原件备查; (3)项目经理: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已办理延续注册的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且为投标人在职职工(注册建造师证书上的工作单位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拟派项目经理承担过其他工程项目经理职务的,在原合同工程验收前,不得参加本次投标。【本条所称在建工程和其他工程项目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所有建设工程,不受地域、行业和投资性质的限制,时间界定为自中标通知发出之日起至合同工程验收之日止】; 拟派项目经理自2010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前【以竣(交)工验收报告上的时间为准】以项目经理身份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10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项目(不含住宅商品房项目)的建筑幕墙工程施工(或施工设计一体化施工)。业绩证明材料为: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和竣(交)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或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表)的复印件,项目经理(建造师)姓名及身份信息在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和竣(交)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或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表)必须体现为同一项目经理(建造师)姓名及身份,原件备查; (4)投标人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及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须具有“三类人员”A类证书,其中分管安全生产副经理须具有企业的任职文件;拟派项目经理具有“三类人员”B类证书;拟驻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专职管理人员(须符合建质【2008】91号文的规定)具有“三类人员”C类证书; (5)信用报告:投标人《企业信用报告(浙江省招标投标领域适用)》的信用等级达到AA级; (6)投标人及拟派项目经理自2012年1月1 日至投标截止日前无行贿犯罪记录(以法院判决书生效日期为准)。
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4年4月21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4、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总台(浙江省杭州市曙光路140号)
招标人将派人于2014年04月01日 至2014年04月08日 工作日的上午9:00~11:30、下午2:00 ~4:30,在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集中出售招标文件,每本招标文件收取工本费800 元,售后不退,逾期不再出售 。凡符合资格条件并有投标意向的独立法人 ,请持《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证》,按本公告要求的时间、地点购买招标文件。
未取得交易证的投标申请人,应先办理承包单位交易档案登记手续, 并请在购买招标文件前交纳购买日当月的交易席位费。
蓝星(杭州)膜工业有限公司
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4年0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