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地区: | 浙江 台州 |
编号: | ZJHX-201402 |
报名截止日期: | 2014/4/25 |
登记号:临采2014-05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规定,经临海市政府采购办公室批准,受公开招标,欢迎合格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临海市靖江广场采光顶工程
项目编号: ZJHX-201402
采购人:临海市靖江区块建设指挥部
总 包:浙江大经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采购规模及内容概述:该工程项目位于临海市靖江路人行街(靖鹰广场),汽车坡道出口2个,自行车坡道出口1个,隐框采光顶1个,出入口处干挂花岗岩600高,采光顶主次梁为方钢管及焊接钢管制作,侧面采用12厚钢化玻璃,顶面采用8+1.52+8钢化夹胶玻璃。
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
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政府100%
采购标段数:1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采购标底或预算:50.2760万元
供货期:45天(与土建同步)
该项目已具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供应商基本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2)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三级及以上或建筑幕墙工程设计与施工二级以上;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取得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合格证书(“三类人员”B类证书)
供应商需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
不报名,符合要求的注册供应商均可参加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采购文件售价:100元/份(购买采购文件是供应商参加投标的必要条件,但已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并不代表其具有投标资格的充分条件),售后不退。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在 浙江华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也可持《临海市招投标中心交易资格证》(IC卡)到浙江华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索取)。
招标文件答疑: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提出问题及要求澄清招标文件。
五、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0.50万元。
投标保证金形式:网上银行转帐、现金、电汇或汇票。
投标保证金提交地点:临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名:临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浙江临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凯歌支行;账号:201000102293922。临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咨询电话:0576-85280673)。
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2014年04月25日 09:00时(采用汇票时一般需要三天才能到帐,请各投标人提前汇入)。
投标人在上款截止时间范围前(投标保证金提交时间必须早于投标文件提交时间)持临海市公共资源交易资格证(IC卡)向临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投标保证金,在银行相应的单据上注明投标单位全称,并到中心B区一楼财务窗口办理投标保证金相关手续(开具收据后方可转入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不管是否注明本项目等信息,均作为企业整体在临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拥有可用的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退回: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公告发布(接到可退还短信)后5个工作日内退回,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缴纳履约保证金和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退回。(温馨提示:退投标保证金时,在收款收据上的“项目摘要”一栏中推荐写“退还投标保证金”,则投标人帐户中有可用的保证金可随时退还,如注明某项目名称,则只有在该项目中标公告发布后方可退还。)
(注:退款仅汇入注册帐户帐号内,退款收据帐号请与注册时的银行帐号保持一致)
六、投标截止时间及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 2014年04月25日 08:00时至2014年04月25日 09:00时
(注:采购人(代理机构)刷卡将投标人录入管理系统方有效,否则,视作在上述时间内无递交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浙江省临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号开标室(B106)(临海市凯歌路6号)(持《临海市招投标中心交易资格证》(IC卡)提交)。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注:接受投标文件的条件:1、已办理《临海市招投标中心交易资格证》(IC卡);2、注册帐户中有足够的可自由支配的投标保证金;3、投标文件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提交。
七、开标
开标时间:2014年04月25日 09:00时。
开标地点:浙江省临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号开标室(B106)(临海市凯歌路6号)。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浙江省政府采购网 、 中国临海网 、 临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上发布。
九、其他说明
投标人在投标前应当按照《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浙财采监字【2009】28号)的规定到浙江省政府采购网( http://www.zjzfcg.gov.cn/jsp/sup/enrol/sup_reg_flow.jsp )进行注册 。
十、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