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地区: | 湖南 长沙 |
编号: | |
报名截止日期: | 2014/5/4 |
1 、招标条件
长沙国际会展中心建设工程项目已由长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长发改【2013】194号文批准,资金自筹并已落实,项目业主为长沙城投国际会展中心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湖南湘能创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长沙城投国际会展中心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对长沙国际会展中心建设一期工程造价咨询项目组织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长沙国际会展中心建设一期工程造价咨询项目(一、二标段)
2.2 项目地点:项目位于长沙市黄黎组团浏阳河东岸,南起香樟路的东延线,东至梯塘路,西临浏阳河,北接中轴大道,位于城市重要的交通节点。
2.3 项目规模:长沙国际会展中心定位为集展览中心、会议中心、商务中心、购物中心、娱乐中心和接待中心于一体的复合功能区中的核心场馆,其中一期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北面8个展馆、2个登陆厅及连廊等的土建工程 、钢结构、幕墙、室内精装修、机电综合(包括给消防工程、暖通工程、电气工程、弱电智能化工程等)、给排水工程、室外展厅、室外道路、景观及园林绿化等所有工程项目。一期工程建安造价约32亿元(含暂估的精装修费用)。
2.4 标段划分:划分为两个标段
一标段(编制标底:长沙国际会展中心建设工程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编制工作);
二标段(审核标底:长沙国际会展中心建设工程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审核工作)。
2.5 项目预算:一标段(编制标底)约为240万元(暂定金额);二标段(审核标底)约为130万元(暂定金额)。
2.6 资金来源:省、市财政投入及业主自筹;
2.7 咨询服务时间为:
一标段: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14年5月(共30日历天内)完成(暂定)。若咨询服务时间调整,投标人应适时调整其工作进度,费率不因时间调整而变化。
二标段: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14年5月(共10日历天内)完成(暂定)。若咨询服务时间调整,投标人应适时调整其工作进度,费率不因时间调整而变化。
2.8 招标范围:
一标段:长沙国际会展中心建设工程项目的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编制工作;
二标段:长沙国际会展中心建设工程项目的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审核工作。
详见《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自主经营、独立核算的公司,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且具备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湖南省外投标人必须提供“省外工程建设中介服务企业入湘登记证”,且在长沙市内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并提供相应的房产证或租赁合同。
3.2 投标人近五年须承担过钢结构单跨跨度为40米及以上且单项合同金额5亿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编制或审核造价咨询的以往工程业绩。以往工程业绩以合同和造价咨询报告为准(含同一合同的一份或多份报告)。若合同中不能体现上述工作内容的,还须提供业主证明文件等相关资料予以证明。
3.3 拟任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本单位注册的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近五年须承担过钢结构单跨跨度为40米及以上且单项合同金额5亿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编制或审核造价咨询的以往工程业绩。以往工程业绩以合同和造价咨询报告为准(含同一合同的一份或多份报告)。若合同中不能体现上述工作内容的,还须提供业主证明文件等相关资料予以证明。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5 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负责人,并提供劳动和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年内的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
3.6 本项目关键岗位人员最低配备要求:项目负责人 1 人、 4个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并在本单位注册的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的专业技术人员、 4个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并在本单位登记的全国造价员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
3.7 同一投标人可以同时参与本项目两个标段的投标,但只能中一个标段。若同一投标人在两个标段同时排名第一,则自动选择一标段(编制标底)中标,其二标段(审核标底)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中标,以此类推。
3.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4年4月14日至2014年5月4日 登录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和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其他资料。
5 、投标保证金:
5.1 、投标保证金金额:一标段:人民币 伍万元 整;二标段:人民币 叁万元 整。
5.2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各投标单位从其相应的基本存款账户以转账方式交纳至以下账号:
保证金开户名称: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建行长沙潇湘支行
帐 号:43001792061059778899
5.3 、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含),以银行到帐为准,在开标时予以查验。
5.4 、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被确定为不合格投标人。
5.5 、 同时投两个标段的投标人必须分标段递交保证金。 退还时仍以转账方式退回到投标人原转出账户,一律不退现金。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在转账票据的用途栏或备注栏中注明“会展中心造价一/二标段”。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须认真填写本单位及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的账号、户名、金额以及所投项目名称等信息,并告知银行应录入项目名称(即“会展中心造价一/二标段”),因填写错误或未填写或银行录入信息错误或银行未录入信息,其可能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付款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相一致(分支机构提交无效)。
6 、招标答疑: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及其它资料有任何疑问,应在 2014年4月18日 17:00前将疑问上传至《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和《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的答疑专区内,逾时不予受理,投标人的疑问不得透露单位和个人信息,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
答疑文件及招标文件的修改或澄清于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将在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及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上发布,敬请投标人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
7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7.1 、开标时间和投标截止时间: 2014年5月5 日 9:00 (北京时间)
7.2 、开标及投标地点: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岳华路与府中路交汇处))。
7.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4 、 开标时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携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资料或授权委托人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须由法定代表人亲笔签署)及本人身份证、《投标承诺书》、资格后审资料原件及投标文件参加。
8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9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10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发布。
11 、招标人
2014 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