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地区: | 湖南 长沙 |
编号: | |
报名截止日期: | 2014/5/8 |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沙市水质检测中心实验室升级改造项目已由长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长发改 [2014]49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长沙市水质检测中心;建设资金来自市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湘江中路与新河路交汇处东南角,长沙市开福区新河路 2号,原长沙市排水管理处院内。
2.2建设规模:本项目是将长沙市水质检测中心原有办公综合楼和附楼改造成水质检测实验室,以到达实验室用房的功能需求。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维修改造工程和实验室专用设施、设备工程,具体为:①结构加固,对原排水管理处综合楼加固;②对原有建筑进行维修改造,包括平面功能布局调整、门窗更换、外墙补整、室内地面更换、天棚吊顶、墙面刷墙漆、屋面做防水保温和大楼相配套的电气照明工程、给排水工程、空调安装工程、消防工程、电梯安装工程、变压器安装工程、电力接入工程;③室外改造工程,包括室外给排水工程、消防、照明工程、污水排水设施工程、生态停车场工程、沥青道路、地坪工程;④实验室专用设备安装工程:实验台柜及安装项目、实验室通风工程、实验室洁净室项目、实验室污水处理项目、实验室纯净水处理项目、实验室气路项目、弱电改造项目;总建筑面积约 3259?,工程项目投资估算为约 1449.5万元。
2.3招标范围:长沙市水质检测中心实验室升级改造项目监理的全部内容(具体范围以招标人发放的图纸为准)的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保修阶段、缺陷责任期的施工全过程监理,包括施工及保修阶段的质量控制、投资控制、进度控制、组织协调、合同管理、安全文明施工监理、配套设备安装监理等。本项目为 1个标段。
2.4监理服务期:从施工准备阶段开始经施工阶段至缺陷责任期结束,其中施工阶段工期约 180日历天(具体施工服务日期以合同为准)。
2.5质量标准:合格工程标准。
三、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四、评标办法: 参照湘建建〔 2013〕 283号文中《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监理招标评标办法》的 “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 ”。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5.1投标人必须是独立法人,营业执照经年检合格;
5.2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或 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备相应的监理能力;
5.3拟任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国家住建部颁发的 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 ,具有相关专业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注册单位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严禁挂靠,且无在监项目或在长沙市行政区域内最多有一个在监项目; 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已在其他项目任总监的应配备总监代表,总监代表应具备总监相同的任职条件,不得有在监项目; 本项目不接受投标单位法人代表和总经理作为本项目的总监;
5.4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按湘建建 [2010]109号文件的规定执行,最低配备为 4人:总监 1人、专监 1人、监理员 2人;监理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应持有相应的岗位证书,关键岗位人员不的有在监项目;本省企业拟任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取得国家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省外企业拟任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取得国家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拟任监理员应取得湖南省监理员岗位证书或国家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省外企业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省外企业还需提供企业所在地(市)级及以上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拟任本项目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监项目证明或提供官方查询网址;
5.5 参与本次投标的授权代理人必须为拟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需提供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 2014年 1月至 2014年 3月)的社保证明原件;
5.6长沙市行政区域以外的投标人必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到长沙市住建委市场处办理《入长施工登记证》(咨询电话: 0731-88665274)后,方可参与投标;投标人和总监理工程师无其他明文禁止参与投标的记录;
5.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5.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投标保证金
6.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 壹万元整 。
6.2投标保证金的形式:各投标单位从其相应的基本存款帐户以转帐方式交纳至以下帐号:
保证金开户名称:华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建行芙蓉中路支行
账 号: 4300 1501 0610 5988 7777
6.3截止时间:投标截止前到账,以银行到账为准,在开标时予以查验。
6.4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无效。
注:投标人应在银行进帐单的用途栏(备注栏)注明: “ 市水质检测中心实验室改造监理 ”,付款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相一致(分支机构提交无效)。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4年 4月 17日至 2014年 5月 8日登录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政府门户网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其他资料。
八、招标文件澄清和答疑
8.1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 2014年 4月 22日 17: 00(北京时间,下同 )前以不署名的方式向以下邮箱( csszjczx@126.com ) 发送,过期不予受理;投标人的疑问不得透露单位和个人信息,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答疑文件于投标截止时间 15天前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政府门户网发布,敬请留意。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
8.2招标文件修改澄清文件将于投标截止时间 15天前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政府门户网上发布,敬请获得招标文件的所有投标人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九、投标文件的递交:[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2014年 5月 9日 9: 00整。
9.2投标文件送达地点: 长沙市开福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市开福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十、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在以下网站同时发布:
《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政府门户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