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地区: | 内蒙古 赤峰 |
编号: | NZC2014-GH001 |
报名截止日期: | 2014/4/28 |
宁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宁城县忙农镇人民政府委托,采用询价,采购塑钢窗采购 。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项目名称:塑钢窗采购
批准文件编号:宁财购准字【2014】HW第072号
采购文件编号:NZC2014-GH001
2、内容及分包情况(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包号 | 货物、服务和工程名称 | 数量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预算金额(元) | 附件材料 |
1 | 塑钢窗 | 507 | 详见询价文件 | 167310 |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生产企业。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
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同时投标。
4、报价供应商不得在中标后转包。
5、询价文件规定的其他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可在2014年04月28日至2014年04月28日,每个工作日上午11:30—12:00时,下午2:30—3:00时到 宁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城县委党校六楼6011室) 递交报名材料,经初审合格后,填写《报名供应商登记表》。
报名审核合格的供应商可以从 请拟参与本次采购项目的报价供应商即日起到宁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标书下载」栏自行下载获取采购文件。
报名时,报告人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人出示身份证原件,提供复印件;
2、报名人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3、提供经国家工商机关年检合格有效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其他材料
报价供应商须在递交密封报价文件时提交以下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1、以下资质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壹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产品检验报告,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新型建筑材料产品登记证;
2、企业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报价供应商到宁城县人民检察院预防科办理,宁城县检察院预防科电话4272822);
3、法定代表人到场报价的,携带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委托他人报价的,出具授权委托书并由受委托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四、采购文件售价
本次采购文件售价为0元人民币。
五、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2014年04月28日 下午3:30
投标地点: 宁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城县委党校六楼6011室)
开标时间: 2014年04月28日 下午3:30
开标地点: 宁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城县委党校六楼6011室)
六、联系方式
宁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4年0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