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地区: | 黑龙江 牡丹江 |
编号: | |
报名截止日期: | 2014/4/28 |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牡丹江市第一人民医院室内外装饰工程已由牡发改审批【 2012 】 29 号、【 2012 】 149 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牡丹江市第一人民医院,建设资金由项目单位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装饰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牡丹江市第一人民医院室内外装饰工程
2.2 建设地点:牡丹江市爱民区建卫路 4 号
2.3 建设规模: 104225.45 ㎡;层数: 17 层;其中:幕墙 8663 ㎡
2.4 投 资 额: 6200 万元
2.5 计划工期: 2014 年 5 月 19 日至 2014 年 9 月 30 日
2.6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7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8 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其他组织,企业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企业信用评价为不合格或未参加信用评价的企业不允许投标;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来有效地履行合同,近三年无违法违规行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的。
3.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和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 投标人在购取招标文件时必须向行政监督部门做出承诺,在投标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和省、市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保证不发生任何违纪违法行为;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本次项目的投标人 在报名时须提供牡丹江市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科,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函》(到牡丹江市建设局网站下载)。
3.6 报名时投标企业应到牡丹江建设局网站下载 “ 投标企业资格审查表 ” 一式三份填写齐全并加盖企业公章,需携带报名手续原件到牡丹江市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牡丹江市西南市街 47 号四楼) 资格审查。
4. 投标报名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4 年 4 月 22 日至 2014 年 4 月 28 日,每日上午 9 时至下午 16 时 ( 法定节假日休息 ) ,在牡丹江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五楼(牡丹江市西南市街 47 号)报名。
4.2 报名时需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项目组织机构人员岗位证书(注册建造师、施工员(工长)、技术负责人、安全员、质检员、造价员,其中注册建造师和安全员同时提供安全生产考核证)、省外企业需持牡丹江市企业管理站出具的针对本工程投标备案证明,以上证件需携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并持 “ 投标企业资格审查表 ” 和 “ 行贿受贿查询结果告知函 ” 到牡丹江市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牡丹江市西南市街 47 号四楼) 资格审查 ,同时还应在黑龙江省工程招投标网上报名。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资格审查通过的投标企业,携带 “ 投标企业资格审查表 ” 原件于 2014 年 4 月 22 日至 2014 年 4 月 28 日 ( 法定节假日休息 ) ,每日上午 9 时至下午 16 时,在牡丹江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五楼(牡丹江市西南市街 47 号)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2000 元,图纸须保持完好无缺损 , 招标结束并送还图纸后退还押金(不计利息),如有缺损将酌情扣减押金。
5.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 ( 含邮费 ) 100 元。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 ( 含手续费 ) 后 3 日内寄送。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 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 为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牡丹江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五楼(牡丹江市西南市街 47 号)。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省工程招投标网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日 期: 2014 年 4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