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地区: | 新疆 乌鲁木齐 |
编号: | |
报名截止日期: | 2014/4/28 |
工程名称: 乌鲁木齐市公安局钢城分局业务用房外装修工程
建设单位: 乌鲁木齐市公安局钢城分局
建设地点: 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
建设规模: 4239.63 平方米
资金来源: 财政拨款 项目投资: 400 万元
招标内容: 本工程范围内的施工图纸、招标文件、答疑补充文件及工程量清单所有内容
资质要求: 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 建筑幕墙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贰级及以上资质
项目负责人要求: 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
联合体投标: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报名时间: 2014 年04月24日——2014年04月28日,北京时间上午10:00至13:30,下午15:30至19:00整(节假日不休息)
报名地址: 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嵩山街257号教学楼305室
报名须知: 投标人须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投入项目负责人证书、疆外企业提供有效进疆备案册等上述资料均需在报名时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二套。(另外需单独提供一份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用作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注:
1 、报名截止后,招标人将对投标人和相关执业人员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2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