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地区: | 广西 桂林 |
编号: | |
报名截止日期: | 2014/6/10 |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灌阳县枫树脚文化旅游保护开发项目已由灌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灌发改字[2013]91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灌阳县灌阳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灌阳县灌阳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 灌阳县枫树脚屯
建设规模: 719 ?。
合同估算价: 约500万元。
要求工期: 100 日历天。
招标范围: 设计图纸、设计变更及技术规范内所包含的工程 ;
标段划分: 无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及 钢结构 工程专业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和 金属门窗工程专业承包 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的施工企业。
3.2项目经理资质等级要求:建筑工程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凡有意参加投标者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桂林市专职投标员并持诚信卡)、企业技术负责人、拟派项目经理持本人身份证同时携带以下资料报名:
桂林市《外来建筑行业企业在桂林参与招标投标人员信息核查表》、授权委托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等级证书正、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正、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企业税务登记证正、副本、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的职称证、毕业证、注册建造师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及投标人为其缴纳的2013年全年养老保险缴纳凭证。拟派五大员(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材料员、资料员)证件:岗位证、身份证、专职安全员安全考核证及投标人为其缴纳的2013年全年养老保险缴纳凭证。项目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回执》(出具时间应处于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市外的施工企业还须持有企业所在地地市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据近三年来无安全生产事故及无拖欠民工工资证明。以上证件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原件现场核查后退回,复印件须单位加盖公章)。
3.5桂林市外来企业,均按市住建(2013)64号《关于桂林市外来建筑行业企业在我市从业管理的有关通知》及《外来建筑行业企业在桂林参与招标投标人员信息核查表》的要求执行;并持专职投标员、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员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 2014 年 5 月 19 日至 2014 年 5 月 23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 时至 11 时,下午 3 时至 5 时,在 灌阳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灌阳县建设路22号一楼), 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不含图纸)每套售价 250 元,售后不退。
4.3图纸按成本价另售,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4年6月10日10时30分 ,地点为 灌阳县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灌阳县建设局四楼) 。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专职投标员应本人提交投标文件,并持专职投标员、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员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西招标投标监督网(http://ztb.gxi.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网(www.kwbid.com.cn)上发布。
7.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