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地区: | 广东 广州 |
编号: | |
报名截止日期: | 2014/5/30 |
1.1 招标目的
1.1.1 为了获得工程勘察设计方案,招标人以公开招标方式,在给定任务书、统一收费标准、投标人满足投标资格的前提下,通过评标委员会的评审推荐,确定最佳勘察设计方案及其勘察设计承包人。
1.2 项目概况
1.2.1 工程名称: 华南理工大学五山校区北区学生宿舍工程勘察设计 。
1.2.2 工程位置: 华南理工大学五山校区北区,地块编码为 AT0501-10 。
1.2.3 工程范围: 北区学生宿舍拟建于华南理工大学五山校区,根据《华南理工大学(北校区)校园控制性详细规划( 2008 — 2020 )》,该项目所处地块为高等院校用地,地块编码为 AT0501-10 ,净用地面积为8115.29 m2 。容积率 3.0 ,建筑密度 35% ,绿地率 30% ,地上建筑面积约 24345.87 ㎡,建筑限高 46 米,配套停车位数 195 个。该地块西侧为校界围墙,南靠学生宿舍,东侧紧邻公共绿地和学校北湖,北侧为学生宿舍,总建筑面积 30200m 2 , 总投资 10039 万元。
1.2.4 规划用地文件: / 。
1.2.5 项目批准文件: 教发函【 2013 】 273 号 。
1.2.6 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 。
1.2.7 投资总额:人民币 10039 万元。其中,工程费用限额:人民币 8500 万元;
1.2.8 招标内容:工程勘察、修建性详细规划、 该项目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报建图设计、施工图设计(含基坑设计、人防设计、幕墙设计等各专项设计及深化图纸)、编制工程概算及审核施工招标清单、主材价、现场指导与监督、编制竣工图。
[ 注释 ] 招标内容可视工程具体情况删除不需要的内容。根据具体项目的实际情况,合同范围可增加和删除及细化明确。
1.2.9 工程建议施工日期为 年 月,竣工日期为 年 月。
1.3 前期服务机构
1.3.1 机构名称: 无 。
[ 注释 ] 如果有前期服务机构,应公开披露其名称。
1.3.2 如果前期服务机构参加本次投标,应将本公告发布前最终完成的工作成果(含电子文件)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的同时提供给所有投标人参考,否则前期参与的服务机构中标无效。
1.4 投标资格
1.4.1 申请人与招标人过去 3 年内无合同履约纠纷。
[ 注释 ] 合同履约纠纷是指招标人过去 3 年内曾与申请人签订合同,并且对申请人不满意。
1.4.2 国内 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 1 )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设计事务所 资质证书。 ( 2 )工程勘察综合类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若申请人不同时具备上述第( 1 )( 2 )项资质,申请人可以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须由具备设计资质的单位担任联合体投标牵头人。联合体各方(包括主办方及联合体成员)不得再单独或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 如中标人不具备相关专业设计资质,应当自行完成本 项目主体 的设计业务,并在保证整个建筑工程项目完整性的前提下,经发包方同意,将其他部分专业设计业务 依法分包 。
[ 注释 ] 具体资质要求按照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 160 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 [2007]202 号)、《工程勘察资质分级标准》(建设 [2001]22 号)、《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补充规定》(建设 [2001]178 号)和 《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 2007 〕86 号)填写 。要求同时具备 2 项或以上资质证书的,申请人可以组成联合体投标。
1.4.3 外国或香港、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
1.4.4 申请人及项目负责人在本市已建立诚信档案,并可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查询档案信息。
[ 注释 ] 以交易服务机构网上公布的备案有效期为准。
1.4.5 申请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一级注册建筑师 资格。
[ 注释 ] 从下列资格中选一项:
一级注册建筑师。
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
本专业(含相近专业) 高级工程师或 从事本专业工作 10 年以上的 工程师。
1.4.6 申请人委派的各专业负责人须具备注册执业资格,未实行注册执业制度的专业,须具有本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或者中级技术职称从事本专业工作 10 年以上。(注:本项目申请人委派的各专业负责人按附录 3 的要求提供)。
1.5 购买招标文件
1.5.1 自 2014 年 5 月 26 日至 2014 年 5 月 30 日 (节假日除外) 的上午 9 : 30 ~ 11 : 30 ,下午13 : 30 ~ 16 : 00 ,由申请人到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投标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逾期可不受理。投标报名费 100 元,交纳后不予退回,由交易服务机构开具发票。投标报名时应提交下列资料:
1.5.1 .1 填妥并盖章的《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二份,表格可从 www.gzzb.gd.cn 服务指南栏目下载。
1.5.1 .2 购买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 500 元,由收款机构开具发票。
1.5.2 申请人报名时,如遇到 招标代理机构 阻挠,可以径直向交易服务机构报名,或者向监督机构投诉。
1.5.3 本招标项目不实行网上投标,故无需将投标文件中的计算机文件网上投递到勘察设计远程招标投标服务系统。
1.5.4 在规定的报名期间,报名的申请人不足 5 名时,招标人依法有权:
( 1 )发布公告延长接受报名时间。在延期报名时间内,已报名申请人的资料仍有效并可自行补充资料,未报名的申请人可根据公告的约定参与报名。
( 2 )依法重新招标。
1.6 现场考察
1.6.1 集合时间: / 。
1.6.2 集合地点: / 。
1.6.3 本项目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考察,投标人可自行考察,由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
1.7 费用
工程勘察设计收费应严格按照国家收费标准执行,根据工程项目类别或复杂程度确定工作量,取定相应的工程复杂系数、难度系数和附加系数,如精装修、弱电智能化、园林绿化等专项工程设计工作应分列,单独计算设计费。
1.7.1 工程设计收费暂 按 8500 万元计,按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颁发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 2002 年修订本),设计费基价: 263.40 万元,专业系数 1.0 ,复杂程度系数 1.0 ,附加调整系数为 1.0 ,设计费为: 263.40 万元( 263.40*1.0*1.0*1.0) ,竣工图编制费:263.40*8%=21.072 万元,全部设计收费为:( 263.40+21.072 )万元 * ( 1-10% ) =256.0248 万元。。其中方案 设计占全部设计工作量比例为 15% ,方案 设计费中的 5 万元用于投标经济 补偿,分配办法如下:
给予评审排序第 1 名的投标人 2 万元;
给予评审排序第 2 名的投标人 2 万元;
给予评审排序第 3 名的投标人 1 万元;
其余投标人费用自理。
方案设计补偿费包含在工程设计费总价中,按上述分配方法由本项目设计中标人支付给投标人。
如果招标失败,当次不作经济补偿。
中标人负责 设计方案 修改和优化,方案修改和优化的费用已包含在工程设计费总价中。
[ 注释 ] 工程设计费实行政府指导价,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 2002 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算。 方案设计占全部设计工作量比例查建筑市政工程各阶段工作量比例表和工程复杂程度表。
1.7.2 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 占全部设计工作量比例为 85 %, 在合同实施期间设计费按建设规模和设计
工作量调整,但费率浮动幅度不变。 本项目采用限额设计,工程设计费按《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 (2002 年修订本 ) 计费并下浮 10% 计取,投标价暂以工程费用限额人民币 8500 万元为收费计费额计算,全部设计费暂计为 256.0248 万元,结算时若工程费用发生改变, 设计费 按《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 2002 年修订本)调整, 专业系数 1.0 ,复杂程度系数 1.0 ,附加调整系数 1.0 ,费率浮动幅度不变,下浮 10% ,最终设计费计费基数按设计合同的约定。
[ 注释 ] 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 占全部设计工作量比例为 100%- 方案设计阶段的比例。 设计费浮动幅度上下浮动不超过 20 % ,由招标人在本公告中确定。
1.7.3 岩土工程勘探费用,按照承发包双方确认的实际工程量乘以中标综合包干单价( 投标时工程量暂按 700 m 计, 依据现行相关收费标准 > 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 >(2002 年修订本 ) 及工程实际情况 , 由投标单位按钻孔深度以综合单价包干形式进行自主报价 , 综合包干单价不大于 200 元 / 米 )结算,该单价已包括所有实物工作收费、技术工作收费、税金以及办理工程勘察相关许可、机械进退场等完成勘察工作的全部费用。勘探布孔图及钻孔进深须报业主单位核准。
1.7.4 工程测量费用 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 2002 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算。
1.8 工期
1.8.1 设计工期:中标人应在设计合同签订后 15 日历天内完成方案修改,方案确定后 20 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审查批准后 10 日历天完成施工报建图设计,施工报建图设计批复后 30 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发现问题后 10 日内完成补充、修改。如果延误工期,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为最终设计合同价格的 0.3% ;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最终设计合同价格的 30% 。
1.8.2 勘察工期:合同签订后,承包人收到发包人发出的进场通知 的第二天 起计 15 日历天 内提交勘察成果文件。 如果延误工期,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为最终勘察合同价格的 0.5% ;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最终勘察合同价格的 30% 。
1.9 其他事项
1.9.1 投标时是否需要提交设计模型: 否 。
1.9.2 招标代理费用由中标人在办理中标通知书时按本项目中标价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 [2003]857 号)、《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计价格 [2002]1980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 2011〕 534 号)计费文件计算后直接支付给招标代理机。
例如:中标价 270 万元,
招标代理费 100 万元 *1.5%+ ( 270-100 )万元 *0.8%=2.86 万元。
1.9.3 招标项目的电子地形图由招标人到广州市建设大马路 10 号广州市城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统一购买后分发给投标人。投标人可通过 http://maps.google.com 选择 satellite (卫星图象)观察本项目的周边环境。
1.9.4 项目的其他情况在设计任务书中详细介绍。本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更详细的信息以招标文件为准。
1.9.5 有关投标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相关事宜,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1.9.6 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异议受理部门:华南理工大学纪监办公室 ,电话: 020-87110195 。
1.9.7 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 http://www.gzzb.gd.cn )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网址:http://www.chinabidding.com.cn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 http://www.gdzbtb.gov.cn/ )及南方日报等法定媒体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1.10 招标人
1.11 招标代理机构
1.12 交易服务机构
1.13 招标管理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