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地区: | 江苏 盐城 |
编号: | |
报名截止日期: | 2014/6/16 |
一、招标条件
新滩产业区启动区工业邻里中心项目已经滨海县招标办备案。招标人为盐城华世置业投资有限公司, 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国有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新滩产业区工业邻里中心规划展示馆幕墙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 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新滩盐场 。
2. 工程规模: 本项目幕墙工程面积约 650M2 ,工程造价约300万元。
3. 本公告共划分成 1 个标段
标段编号:GBH2014060515111142641
标段名称:新滩产业区工业邻里中心规划展示馆幕墙工程
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及工程量清单中的幕墙工程,造价约300万元。
工期:50 日历天
标段顺序号:一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 资质等级及范围: [ 建筑幕墙工程二级](含)以上。
2. 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 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
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其他要求:
4.1 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备国家相关行政部门颁发的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企业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4.2 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具备建筑工程专业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等级且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书;
4.3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4.4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4.5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安全生产事故、重大工程质量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行政区域内的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6 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4.7 企业财务状况良好且有较强的经济实力;
4.8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企业固定在职、在册人员,投标时须提供项目负责人自 2013年1月1日 以来连续6个月向投标人所在地劳动保险部门交纳的养老保险原件(如提供的是养老保险手册,须附有效期内的缴费清单;如提供的是劳动保险部门证明,须附有名单并注明缴费起止期间)。外市区投标企业也可提供印有企业注册所在地的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社保缴费清单和人员社保卡号和参保缴费证明验证码。事业单位不需提供本条所需资料,但需要提供该单位及项目组人员事业性质证明原件。
4.9 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报名之日起无在建工程,【以被变更的注册建造师作为拟派项目负责人参加本项目投标,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注册建造师中标后不得更换;
4.10 企业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
4.11 投标人须具备下列相关业绩要求:
4.11.1 参加投标的投标人须具备下列相关业绩要求:
①企业 2010年1月1日 以来(以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的时间为准)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25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工程(幕墙工程)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报告,其中中标通知书或合同须经招投标管理部门备案);
②拟选派项目负责人 2010年1月1日 以来(以竣工验收报告的时间为准)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25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工程(幕墙工程)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报告,其中中标通知书或合同须经招投标管理部门备案)。
4.12 省外投标申请人资质必须经江苏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验;
4.1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4.14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四、招标文件的领取
1. 领取时间: 2014年6月6日 至 2014年6月16日 , 每日上午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30。
2. 领取地点: http://218.92.169.146:81/yanchenghuiyuan/login.aspx 。
3. 招标文件价格:每套售价¥ 305.00 元。
五、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本工程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2014年06月27日 9:00时 。
六、其他说明
1 .投标单位应在购买招标文件截止时间止进行网上企业信息入库,否则,将导致无法购买招标文件,由此引起的责任自负。
2.招标人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招标人如发现系无资质的单位和个人挂靠施工的,可以立即无责任终止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清退其出场,已完工程量不予结算;对招标人的损失,由投标人 加倍赔偿(本项目招标人严禁挂靠投标,为防止投标人挂靠投标,本项目要求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参加本项目的开标会议)。
3. 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单位,除不可抗力和开标三天前递交放弃函的情况外,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将以不诚信投标在网上予以公告3个月。在公告期间,其它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4.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 6 万元。投标保证金必须使用投标人基本帐户,方式:转账、电汇、银行汇票。收款单位账户:滨海县招标投标交易中心,开户行:建行滨海县城中分理处,帐号:32001737238052503280。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办理完中标手续后转为履约保证金(中标人中标后应向滨海县招投标交易中心交纳招投标的相关费用,同时在投标投标保证金的收据上注明同意滨海县招投标交易中心将投标保证金直接转至招标人指定帐户并将此内容加盖单位公章,将此投标保证金收据交招标人后方可领取中标通知书)。
5. 所有投标单位须在 2014年6月16日 前到现场踏勘,同时进行现场调研,充分了解滨海港地质状况,施工工艺;招标人对现场的各项管理 和 监控 等 措施。
6. 付款方式:
工程款指按签订的合同价扣除《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中招标人预留金、暂列金额、专业工程暂估价及其上述各项的规费、税金后的工程价款(暂列金额、专业工程暂估价由中标人实施的,实施时按工程款进度付款)。工程实施中按形象进度支付工程款,具体付款幅度如下:
6.1 工程量完成50%经招标人确认后,付已完工程量的50%;。
6.2 工程量全部完成,工程经验收合格后,付至工程款的70%;
6.3 余款在工程结算政府审计结束,扣留质保金(质保金为审定价的5%)后一个月付清;
6.4 工程施工质量保证期:24个月,设备按投标文件承诺的质保期,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招标人向中标人支付剩余的质保金。
6.5 发包人有权直接从工程款中扣除按合同规定对承包人的违约金及发包人供应的材料款。
6.6 每次支付前,承包人均应出具相应金额的正式发票。按以上付款进度,无任何利息补偿。
6.7 备注:1、工程付款时,如政府审计结束出具审计报告后,按政府审计结论对工程款进行调整,其相应的付款额按政府审计结论对应的调整或调减;
2 、 履约保证金的退还:履约保证金按施工进度分期返还给中标单位(预埋件施工完成验收合格后返还40%,龙骨施工完成验收合格后返还30%,面层材料施工完成验收合格后返还剩余30%)。
七、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经评审的合理低价法
1.资格审查: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资格条件进行审查。投标人必须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真实、齐全、有效的资格审查资料,其资格审查方可合格,否则资格审查不合格。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作废标处理。
2.评标基准价
2.1 成本价的确定:资格审查合格且不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报价的算术平均值×0.85为成本价。
2.2 有效报价的确定:有效报价是指资格审查合格的且投标报价不高于招标人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且不低于成本价的报价。
2.3评标基准价的确定:评标基准价C=A*K。C值一经确定,在后续的评审中出现的任何情形都将不改变C值的结果。
A 值的确定:当有效报价的数量等于或少于7家时,所有有效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为A值;当有效报价的数量多于7家但不超过20家(包含20家)时,在所有有效报价中去掉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后的算术平均值为A值;当有效报价的数量超过20家(不包含20家)时,在所有有效报价中去掉最高报价、次高报价和最低报价、次低报价后的算术平均值为A值。
K 值的确定:K值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通过随机抽取确定,K值取值为95%、96%、97%。
3.技术性、符合性、商务性评审
技术性、符合性、商务性评审,工期、质量、施工组织设计等必须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否则不作为中标候选人推荐。
4.中标候选人的确定
4.1评标委员会仅对技术性、符合性和商务性评审通过的投标人的商务标进行评分。
4.2计算投标报价得分: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等的得基本分100分,投标人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较,每上浮1%扣0.5分;每下浮1%扣0.2分。不足1%的,采用插入法计算,得分保留两位小数,进位时采用四舍五入法。
按报价得分从高到低顺序依次推荐1~3名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而放弃中标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 中标人(也可以重新组织招标);第二名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放弃中标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也可以重新组织招标)。
4.3 如报价得分相同时,则相同得分者以投标报价从低到高进行排序;得分相同,报价也相同时,由招标人随机确定其顺序。
5.招标人保留对中标候选人考察的权利,具体考察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6 .其它
6.1投标人因不良行为被取消或限制在全国、江苏省、盐城市、滨海县投标资格,并在不良行为记录公告期限内的,招标人将取消其
投标及评标资格。
6.2本办法未述及的事宜,由评标委员会依据法律法规处置。
6.3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出现《江苏省预防职务犯罪条例》情形的,按照规定予以废标处置。
6.4经审查为虚假材料的,按无效标书处理。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 上发布。
九、投标申请人对本项目如有投诉,可以书面方式向招标采购监管机构提出。
联系电话:
传真:
地 点:
十、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