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地区: | 江苏 连云港 |
编号: | |
报名截止日期: | 2014/6/16 |
1 、灌云县杨集高级中学的室内门制作与安装工程,经有关部门批准,现对外发布竞争性谈判公告。
2 、工程类型: 门窗工程
3 、工程规模:1823樘。详情见附件谈判文件
4 、资金情况: 国有自筹,已落实
5 、工期:15 日历天内门框安装完成,总工期30日历天
6 、质量:合格,以施工图及国家制订的现行施工及验收规范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7 、工程地点:灌云县城东城新区(东方大道东侧,长安路北侧)
8 、资质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
(2)参加本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必须为生产厂家作为投标人,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生产厂家具有相应的生产、加工能力;
(6)生产厂家的注册资金≥人民币 100 万元;
9 、业绩、信誉要求:业绩好、信誉好
10 、 如需本项目的施工图纸,请与薛主任联系,电话:
11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14 年 6 月 16 日 09 时 30 整在灌云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江苏恒驰9楼开标1室)递交,迟到或逾期 未递交投标文件者视为自动放弃,并拒收其投标文件。
12 、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需递交以下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复印件放在标书内);
(2)针对本次招标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3)授权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4)投标人的企业基本户开户许可证、保证金电汇底单原件(复印件放在标书内)。
13 、未按上述规定时间递交资料的投标单位,招标人可拒绝接收。
未按以上规定提供资料者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注:1、以上资格审查资料需各投标单位提供复印一份并装订在本项目的投标文件中。 2、各投标单位委派参加本项目的人员必须为该企业的法人或法人委托代理人,并凭有效身份证明参加投标,否则,视为弃权处理)。
14 、本项目的评标办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在有效投标文件中,按照评标价由低至高的次序向招标人推荐1至3名中标候选人,并标名排序。
15 、本项目的招标控制价为壹佰伍拾柒万伍仟壹佰壹拾圆整(大写金额)(小写:1575110元)。
16 、货款及费用等付款办法:每批材料进场检验合格后付款30%,工程完工付至70%,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95%,余款5%在年二年内无质量问题付清(质量保修期为二年,自工程竣工之日起算。)。甲方付款采用银行转帐方式,乙方必须提供相应的正式发票。
17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电汇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叁万元整
投标保证金接收人:灌云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 户 行: 中国银行灌云支行营业部
帐 号: 476760741715
投标保证金递交要求
(1)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灌云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帐户内,开标结束后,各投标单位凭电汇底单复印件到财务换取收据。未按规定时间及要求递交的,招标人有权拒绝接收。
(2)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基本户中汇出,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退还保证金应退至投标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
(3)各投标单位如需查询保证金到帐情况,请与财务科联系,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
联系电话:
18、 投标人需在开标前到新建校区工地勘察现场及确认招标人提供的样品。
灌云县杨集高级中学
2014 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