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地区: | 江苏 淮安 |
编号: | |
报名截止日期: | 2014/6/23 |
1 、 淮安开发控股有限公司的东城江南D1-D15窗户制作及安装工程已经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自筹已落实。现邀请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的资格预审。
2 、 淮安市神州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 、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东城江南 D1-D15 窗户制作及安装工程 ;
(2) 工程地点: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合肥路以西,三亚路以北;
(3) 工程规模:面积约 4500 平米。
(4) 计划开竣工时间:工期为 60 个日历天 。
(5) 招标内容:窗户制作及安装工程施工招标, 具体项目和内容详见施工图、工程量清单 ;
4 、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
5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 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 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提供 2013 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 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
( 4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具有 国内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生产铝合金窗并具有金属门窗工程专业承包贰级以上(含贰级)资质的制造商;
( 5 )拟选派建造师资质等级: 建筑工程专业 注册建造师 贰 级及以上,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B 类) ;
( 6 )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提供有效的证书原件)
( 7 )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 8 )拟派项目负责人(拟选派注册建造师)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
a.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资格审查时提供承诺书备查)
b. 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 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 120 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资格审查时提供满足上述条件的经甲方同意并经招标办备案的变更手续原件备查)
c. 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资格审查时提供该在建工程建设单位的证明原件备查)
【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人公告到合同约定的工程验收合格(建设、施工、监理、和设计四方已签署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期间的工程】
( 9 ) 外省企业需取得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 外地建筑施工企业进区投标报名许可备案通知书》 方可参与本次预审,预审现场投标人需提供《 外地建筑施工企业进区投标报名许可备案通知书》 原件、本省 企业具备《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
( 10 )经淮安市工程造价管理处备案的《淮安市建筑工程发承包计价手册》;
( 11 )能提供合法的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 断桥隔热铝木复合建筑节能窗(整窗) 产品质量检验报告,检验报告中的技术指标符合国家现行技术标准、规范的要求;
( 12 )企业由企业提供开户行基本账户证明,必须与提供的保证金帐户支出账户一致;(资格预审时提供本单位的基本帐户证明材料原件);
( 13 )不转包、不违法分包、不许他人挂靠、不拖欠农民工工资等相关承诺 。
( 14 ) 申请人办理资格审查和投标等有关事宜,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本人到场办理;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本单位在职员工,资格预审时需提供委托代理人 以及拟投标的建造师 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和《职工养老保险手册》或《社会保障卡》内附企业 2013 年 6 月 1 日以来任意连续 6 个月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清单或收费部门为其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 15 ) 投标申请人及投标项目经理需提供检察机关出具投标申请人的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材料(详见淮检会【 2011 】 3 号文件《关于在全市招投标领域引入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机制的通知》) 出具时间应为本公告发出之后 ;
( 16 )本工程拒绝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投标;
( 17 )其它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6 、确定潜在投标人的方法:本次招标潜在投标人确定办法参照苏建规字 [2013]4 号文有关规定执行。招标人邀请所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如果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不足 3 家时,则重新发布招标公告。
在报送资格预审材料时必需提供所有资格预审材料中要求提供的证件的复印件 , 原件带到现场备查,如有特殊原因无法提供原件的,复印件必须经原发证部门盖章确认。否则不予认可。
7 、请申请人请申请人于 2014 年6 月17 日 至 2014 年6 月23 日 (节假日除外)每日 9:00-11:00 、 15:00-17:00 到淮安市招投标交易中心 ( 市深圳路 16 号 ) 二楼报名处报名并获取资格预审文件(壹佰元 / 份),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单位介绍信。
8 、①报送资格预审文件及审查原件的时间为 2014 年 6 月 30 日 9:00 前报送,迟到的资格预审文件将被拒收。
②报送地点为: 淮安市招投标交易中心(市深圳路 16 号)三楼开标( 2 )室。
③ 资格预审时须提供所有预审资料中的原件,否则不予认可。
9 、 招 标 人:
10 、本公告的发布时间为 2014 年 6 月 17 日 至 2014 年 6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