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地区: | 新疆 哈密 |
编号: | |
报名截止日期: | 2014/6/27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哈密市中山南路清真寺异地重建项目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哈密市发改委(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哈市发改基【2014】96号文件(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哈密市中山南路清真寺管委会,建设资金来自市财政配套 (资金来源)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 哈密市中山南路清真寺异地重建项目建设项目
2.2 建设地址: 哈密市大十字商业街西侧
2.3 建筑规模: 拟建清真寺、附属用房,总建筑面积1695.03㎡。其中清真寺1237.23㎡,附属用房457.8㎡ 。
2.4 结构类型: 框架、幕墙,地上2层、地下1层
2.5 工程投资额: 约700 万元
2.6 计划工期: 136 天 计划开工日期: 2014.7.20 计划竣工日期: 2014.11.30
2.7 本工程招标共分 一 个标段。
2.7.1 本次 建筑安装工程 招标的范围如下:施工图纸内包括的全部内容施工。(详见标底预算编制说明)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施工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外埠企业已办理进疆备案,进哈备案【有效期内的原件】。项目经理须具备 房屋建筑 专业 贰 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原件。
3.2 本招标项目监理要求投标人具备 房屋建筑监理丙级(含丙级)以上资质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具备 注册监理工程师 (注册执业);外埠企业已办理进疆备案,进哈备案手续【有效期内的原件】。
3.3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 资格后审 。当采用综合评估法,且报名的潜在投标人在15家(含15家)以上时,招标人可以在发售招标文件前,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预审。
3.4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5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一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
4.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5.投标报名
本招标项目投标人报名采取方式: 新疆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 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五日内止。投标报名截止时间为2014年6月27 日20时(北京时间,下同)。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凡通过上述报名,请于 2014 年 7 月 28 日至 2014 年 8 月 1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30 时至 13:30 时,下午 15:30 时至 19:30 时(北京时间,下同), 携带交易中心报名回执单、法人授权委托函及进哈备案证明原件到 哈密市 前进西路丽锦园1号楼1-301室 购买招标文件 。
6.2施工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 元、监理招标文件每套 500 元,售后不退。
6.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100 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2 日内寄送 。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哈密政府网、新疆信息网、新疆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 上发布。
8.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