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地区: | 山东 淄博 |
编号: | |
报名截止日期: | 2014/7/8 |
临招投标中心[2014]111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淄博市公安局临淄分局技术用房改造工程,招标人为淄博市公安局临淄分局,建设资金来自区级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的概况及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淄博市公安局临淄分局技术用房改造工程;
2.2建设地点:临淄区境内;
2.3建设规模:建筑总面积约7800㎡;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4计划工期:2014年08月10日开工,2015年2月25日竣工,施工总工期:20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施工图纸所包含的装饰装修工程、屋面工程、给水排水工程、采暖工程、建筑电气工程、弱电工程、拆除工程等所有分部工程以及消防工程、门窗工程、防水工程等所有分项工程,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6标段划分:本工程为一个标段,确定一家中标单位;
2.7工程质量要求:优良;
2.8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贰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活动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时间及地点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7月2日至2014年7月8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临淄区招投标中心建设项目交易部(临淄区行政办公中心西楼5楼)窗口报名。
联系人:
电话:
4.2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资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法定代表人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建造师注册证及B证、外地企业须提供外地企业进淄施工备案证(上述资料的原件及一套加盖公章复印件)。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4年7月9日至2014年7月15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至17:00时,到临淄区招投标中心建设项目交易部(临淄区行政办公中心西楼5楼)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1000元,再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50 元。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临淄区招投标中心(临淄区行政办公中心西楼五楼)。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监督电话: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信息网、山东省政府采购网、淄博市政府采购网、淄博市建筑管理信息网和临淄区招投标中心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临淄区招投标中心
二零一四年七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