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地区: | 新疆 乌鲁木齐 |
编号: | |
报名截止日期: | 2014/7/14 |
工程名称: 红云红河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新疆卷烟厂易地技术改造项目 ——后勤服务配套设施及后勤保障设施安全玻璃雨蓬、玻璃幕墙
建设单位:红云红河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新疆卷烟厂
招标人:新疆维泰开发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莲湖路 219号
建设规模:幕墙面积约为:1205M2,安全玻璃雨蓬约为135.35M2;公寓楼入口处门厅及无框玻璃门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项目投资: 约 120万元人民币
招标内容:单身公寓、篮球馆、羽毛球馆工程外墙装饰装修范围内玻璃幕墙、安全玻璃雨蓬、公寓楼全玻自由门(无扇框)门厅的全部内容及招标补充文件所有内容
资质要求:具备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建筑幕墙工程设计与施工二级资质及以上的独立法人。
企业业绩要求: 自 2011年 6月以来具有类似项目业绩 1项及以上。
项目负责人要求:
1、二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
2、自 2011年 6月以来担任过类似项目业绩 1项及以上。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A类或 B类)。
报名时间: 2014年 7月 10日 10:00至 2014年 7月 14日 19:00(节假日不休息)
报名地址: 新疆金正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乌市西虹西路 12号 )
报名须知: 有意参与项目的投标人可在报名截止时间内携带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人授权时出示)及相应身份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外建设工程企业进疆备案册、拟派驻现场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业绩证明(合同及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及竣工验收意见表),特别说明:以上证件须年检合格均应提供原件核查(不带原件均不接收报名),另备复印件加盖公章 3套。
招标人声明: 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投标人应当对各自提交文件、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保证材料不存在虚假或者虚构的情形,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3.本项目不允许挂靠单位投标,一经查证,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4.报名时间截止后概不受理任何报名事宜。 5、投标企业及拟任项目负责人近 2年内无不良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