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地区: | 黑龙江 鸡西 |
编号: | |
报名截止日期: | 2014/7/17 |
受鸡西市滴道区人民检察院委托,我公司代理的滴道区人民检察院办公、办案、专业技术及附属用房装修工程施工项目。于
2014 年 7 月 10 日 9 时 开标,在评标阶段,一家投标单位 工期未响应招标文件要求,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废标条件第B1.6条,对其投标文件进行废标,由于 有效投标单位不足三家,故宣布本项目流标,现发布重新招标公告,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单位参加投标。
1. 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 滴道区人民检察院办公、办案、专业技术及附属用房装修工程施工 ,根据 《滴道区建设工程(采购)项目招标登记表》(编号: 2014 1号) ,采购单位为 鸡西市滴道区人民检察院 ,资金来自 政府投资 ,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地点及项目范围
2.1 项目地点:鸡西市滴道区北环路北侧电业局西侧
2.2 计划工期: 2014 年 8 月 5 日 ~ 2014 年 10 月 1 日 ( 具体 以合同签订的开竣工日期为准)。
2.3 项目范围:墙地面贴砖,门窗安装,墙面粉刷,办案区装修,灯具安装。
3. 项目编号: HTZB2014-21
4. 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
4.2 本次招标活动资质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
4.3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4 年 7 月 11 日至 2014 年 7 月 17 日(节假日除外)上午 9:00 时至 11:00 时,下午 13:30 时至 16:00 时,到 鸡西市鸡冠区东风路88号 鸡西市人民政府采购招投标中心304综合业务服务大厅 报名同时购买招标文件。 7月17日 为报名确认时间,其他时间可以电话联系报名。
5.2 现场确认须提供的证件: 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附法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其中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本项工程拟派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的 注册建造师岗位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证,报名人员需提供其身份证复印件, 以上材料原件并附复印件三份,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5.3 招标文件每份500元,售出不退,邮寄另加50元人民币。
6. 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地点
6.1 投标截止时间: 2014年8月1日 (星期五)9:00时;
6.2 开标时间: 2014年8月1日 (星期五)9:00时;
6.3 开标地点:鸡西市鸡冠区东风路88号 鸡西市人民政府采购招投标中心701开标室。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中国政府采购网、鸡西政府采购网 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2014 年 7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