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地区: | 江苏 南京 |
编号: | |
报名截止日期: | 2014/7/22 |
标段编号: AJN140153-08SG
南京秣陵新市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秣陵新市镇安置房项目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 江宁发改投字[2014]129号 )。工程所需资金来源 [国有非政府性资金:450000.00万元;] ,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 网上资格预审 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一、南京建宁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本工程采用网上招投标。
二、本招标工程概况:
1、标段名称: 秣陵新市镇安置房项目20#、22#、23#楼及D区地下车库(6轴线至7轴线之间后浇带以东部分(不含后浇带))
2、工程地点: 秣陵集镇正方大道以北、天秣路以西、江城路以南、双龙大道以东
3、工程类型: 特大型工程
4、建设内容: 房屋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安装工程;
5、结构类型: 框架剪力墙结构
6、工期要求: 500日历天
7、工程合同估算价: 24000.00万元
8、招标内容: 民用建筑土建及水电安装;地基与基础工程;基坑支护工程;幕墙;通风空调工程;消防工程;电梯安装工程;
9、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 桩基、基坑支护、土建、水电安装、消防、通风、电梯、幕墙、室外附属(道路、综合管线、绿化)
10、工程规模: 建筑面积:77127.48 m2;建筑物层数:29 层;其中地上层数:28 层;其中地下层数:1 层;建筑物高度:83.2 m;其中地下室面积:16259.74 m2;造价:24000 万元;单体最大建筑面积:27547.17 m2;幢数:3 幢;钢结构跨度:0 m;重量:0 吨;建筑面积:77127.48 m2;根数:970 根;桩形:钢筋混凝土管桩 ;桩长:20 m;建筑面积:77127.48 m2;基坑深度:6 m;幕墙面积:4000 m2;幕墙高度:8 m;空调制冷量:0 冷吨;层数:28 m;高度:83.2 m;台数:12 台。
三、投标申请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 施工总承包房屋建筑工程一级(含)以上。
2、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 注册建造师证建筑工程一级(含)以上。
3、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四、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1、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之日止,投标申请人请登录“e路阳光”网上招投标交易平台(www.njcein.com.cn)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五、资格审查办法:
1、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方法按照苏建规字(2013)4号文件及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执行。
2、本工程按照苏建规字(2013)4号文件规定,资审合格的必要合格条件为: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经理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预审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7)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a.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b. 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
c. 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其他条件为:
3、本工程按照苏建规字(2013)4号文件规定,资审合格的可选合格条件为:
(1)企业承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
以上所指企业类似及以上工程是指:2009年8月1日以来,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造价在13000万元及以上且建筑面积在4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厂房除外)。(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4、确定潜在投标人方法:合格制
1、邀请所有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参加投标。
2、可选条件导致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不足9个,将调整原设定的可选条件,并重新发布招标公告和进行资格预审,直至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不少于9个为止。
3、招标人调整可选条件直至可选条件全部取消后,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仍不足9个的,将邀请所有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参加投标。
5、投标人资格审查由本工程的审查委员依照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审查标准进行审查。为了便于审查,投标人须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前将以下材料在“e路阳光”信用平台录入: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注册建造师证以及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如有)、业绩资料(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材料。具体内容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六、评标方法:
本标段采用合理低价法。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 A(若7≤有效投标文件 >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若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评标基准价 =A ×K,K 值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 值的取值范围为95%-98%(抽取数值为95%、95.5%、96%、96.5%、97%、97.5%、98%)。在有效投标中按照评标价偏离评标基准价由小至大的次序,推荐1至3名中标候选人。
七、其他:
1、资格预审时,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所报注册建造师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按时到场参加资格预审(并将上述原件扫描上传至网上资格预审申请书中,复印件装订在书面资格预审申请书中),否则将不能通过资格预审;
2、开标时,投标人注册建造师须持本人身份证件和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证(B类证)原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出席开标会,开标时招标人当场核验上述原件;
3、凡报名参加本工程投标的单位,在资格审查材料中必须提交《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经检察机关查询近五年内无犯罪行贿记录的单位,方有资格入围参与投标。
4、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如不一致,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5、企业必须对南京市江宁区建设市场“维稳诚信”规定做出承诺;
6、本工程执行苏建招【2009】140号文第十条规定:若中标价比有效投标报价平均值低5%以上,则中标人还应当在合同签订之前按照中标价与有效投标报价平均值之差向招标人另行提交中标差额保证金(银行保函);
7、本工程实行履约担保制度,担保金额为承发包合同总价的10%,中标人应当在签订合同时向发包人提交履约担保;
8、本工程采用网上招投标,招标文件费用:300元/套;
八、本公告发布法定媒体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监管网 南京市建设工程信息网
本公告发布日期从2014年7月15日17时23分到2014年7月22日17时23分为止
本公告为第1次发布公告
备注:如果您是第一次来南京地区投标,请您携带好本企业的相关资料先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手续,所需材料及办理流程详见本网站中《办事指南》,信息登记办理地点为江东中路265号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247房间,联系电话:025-68505861、68505871、68505863;如在招标公告发布截止时间前未进行企业信息登记,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