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地区: | 黑龙江 哈尔滨 |
编号: | |
报名截止日期: | 2014/7/22 |
项目编号:SG1201G14009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绥化市国家税务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项目已由绥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绥发改【2014】59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绥化市国家税务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绥化市国家税务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项目
2.2 建设地点:绥化市北林区福和西街71号。
2. 3 建设规模:总面积约为9080平方米。
2.4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的全部工作内容。
2. 5标段划分 :本工程划分一个标段
2. 6 质量标准: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申请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同时具备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 一 级资质 及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 二 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没有因重大质量、安全问题被县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情形, 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以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
4. 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 年 7 月 18 日至201 4 年 7 月 22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 不休息 ),每日下午 14 时至 1 7 时(北京时间,下同),携带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单位介绍信到 绥化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绥化市黄河北路建设大厦二楼)报名大厅 报名 。 投标申请人还应登录“黑龙江省建设厅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管系统”( http://jg.hljztb.com)使用企业锁进行电子信息录入。投标人应对锁确定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及时性,以及由此可能引发的一切后果负全责。未进行监管网信息录入的投标将被拒绝。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通过上述登记报名者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及地点由招标代理公司工作人员进行通知 。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 ,售后不退。
5.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 ( 含邮费 ) 100 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 ( 含手续费 ) 后 3 日内寄送。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 投标截止时间 ) 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 绥化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绥化市黄河北路建设大厦)开标室。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招标人将通过《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对项目投标企业行贿犯罪档案进行查询,对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人不得投标。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工程招投标网( )上发布
8.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