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地区: | 河南 开封 |
编号: | |
报名截止日期: | 2014/8/4 |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开封市禹王台区火车站周边棚户区改造项目已由开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汴发改城镇【 2013 】 341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开封宋都安居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自筹资金,招标人为开封宋都安居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中州机械厂安置房入户门及塑钢门窗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开封市禹王台区火车站周边棚户区改造项目中州机械厂安置房位于开封市禹王台区,五一路与魏都路交叉口东南角,建设内容包含 19 栋住宅楼及地下车库,总建筑面积约 206000 ㎡。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入户门: 1 个标段,招标范围为 1 号楼~ 17 号楼甲级钢制防火防盗门( FM 甲 1121 ) 1676 樘、 18 号楼~ 21 号楼乙级钢制防火防盗门( FM 乙 1021 ) 138 樘的采购、运输、装卸、保管、安装、验收和售后服务;
塑钢门窗: 4 个标段,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如下:
1 标段: 1# 楼、 2# 楼、 3# 楼、 5# 楼、 6# 楼塑钢门窗的制作、运输、装卸、保管、安装、验收和售后服务,塑钢门窗面积约 6688 ㎡;
2 标段: 7# 楼、 8# 楼、 9# 楼、 10# 楼塑钢门窗的制作、运输、装卸、保管、安装、验收和售后服务,塑钢门窗面积约 7252 ㎡;
3 标段: 11# 楼、 12# 楼、 17# 楼塑钢门窗的制作、运输、装卸、保管、安装、验收和售后服务,塑钢门窗面积约 6277 ㎡;
4 标段: 13# 楼、 15# 楼、 16# 楼、 18# 楼~ 21# 楼塑钢门窗的制作、运输、装卸、保管、安装、验收和售后服务,塑钢门窗面积约 7673 ㎡。
注:具体招标内容以招标文件为准。
2.3 项目招标估算价:入户门标段约 290 万元,塑钢门窗 1 标段约 175 万元,塑钢门窗 2 标段约 190 万元,塑钢门窗 3 标段约 165 万元,塑钢门窗 4 标段约 200 万元;
2.4 计划工期:
入户门:合同签订生效、自接到招标人通知之日起 30 日历天内安装完毕。
塑钢门窗:合同签订生效、自接到招标人通知之日起 40 日历天内安装完毕。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通知为准,接到招标人通知后 25 天内完成窗框安装(含厂家订货、运输、加工、安装、填充、打胶等),接到招标人通知后 15 天内完成窗扇安装(含厂家订货、运输、加工、安装等)。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入户门标段:
( 1 )投标人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或经厂家针对本项目唯一授权的代理商,招标内容须在其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及安装能力;
( 2 )生产厂家投标的其注册资本金人民币 500 万元及以上;代理商投标的其注册资本金人民币 100 万元及以上且所代理产品的生产厂家的注册资本金人民币 500 万元及以上;
( 3 ) 生产厂家须通过 ISO9001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ISO14001 环境体系认证;
( 4 ) 所投产品具有国家相关部门出具的相关检验报告;
( 5 ) 2011 年 1 月 1 日以来,投标人须具有单项合同额 100 万元及以上的入户门供货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 6 )投标人 2013 年度财务状况不亏损;
( 7 )一个品牌只接受一家投标人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 8 ) 投标人在投标时须提供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人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含法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查询日期应在本招标公告日期之后)。
( 9 )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塑钢门窗标段:
( 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自主经营、独立核算的企业法人,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 2 )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金属门窗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证书合格、有效;
( 3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关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且注册单位为投标人的注册证书,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即安全 B 本);至少担任过一个单项合同金额在 200 万元及以上的塑钢门窗工程的项目经理职务;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 4 )投标人在 2011 年 1 月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建过单项合同金额在 200 万元及以上的塑钢门窗工程;
( 5 )投标人在投标时须提供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人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含法人、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授权委托人;查询日期应在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
( 6 )外省进豫企业应按相关规定到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理进豫备案手续;
( 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备注: 1 、塑钢门窗标段投标人须至少投其中两个标段,但只能中标一个标段。招标人有权根据各标段实际报名情况调整投标人所报标段。
2 、塑钢门窗标段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前按招标人要求提交样品。
四、资信保证金:
投标人需要在开标前从基本账户以转账形式提交一定数量的资信保证金,数额为项目估算价的 10% ,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统一收退。资信保证金在公示期满后 5 个工作日内签退。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4 年 7 月 29 日 至 2014 年 8 月 4 日 (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 时至 11 时 30 分,下午 14 时至 16 时 30 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代理服务大厅 12 号窗口(开封市郑开大道第三大街市民之家五楼)报名。 投标人报名时须派委托代理人携带以下资料:
入户门标段:
( 1 )投标人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 2 )投标人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 3 )生产厂家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投标产品的相关认证、检验报告 ( 若为代理商投标,本款资料可提供加盖生产厂家公章的复印件);
( 4 )符合本招标公告相关业绩要求的合同;
( 5 )生产厂家对本项目的专项唯一授权书(代理商投标须提交);
塑钢门窗标段:
( 1 )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 2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 3 )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 4 ) 拟派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无在建工程承诺(格式自拟,盖企业公章及法人章);
( 5 )企业、拟派项目经理符合本招标公告相关业绩要求的合同;
( 6 )外省进豫企业须提供有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出具的《进豫备案介绍信》;
(以上报名材料除特别注明外 其余均需出示有效原件并留加盖投标人公章复印件二套。 所有复印件必须是清晰、完整的。投标人应将相关证件的变更、延期等材料一并复印盖章,资料不完整、不清晰的报名申请,工作人员将不予接纳,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5.2 招标文件每份售价 1000 元,售后不退。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另行通知。本项目不支持邮购招标文件。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开封市郑开大道第三大街市民之家五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联系方式
2014 年 7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