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地区: | 江苏 南通 |
编号: | |
报名截止日期: | 2014/8/8 |
项目编号: NTKFQGP2014073000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规规定,采购人 南通市通盛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南通中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南通兴江建建安集团有限公司、南通华荣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江苏中加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现决定对 朝阳新村铝合金型材采购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供货商。
一、招标内容: 朝阳新村铝合金型材采购 (详见招标文件)。
二、项目规模: 门窗面积约 16 万平方米(铝合金型材约 1300T )的铝合金型材采购 等伴随服务。提供产品必须全部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及相应的产品质量标准要求。
三、交货地点: 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 ( 具体地点以采购方书面通知为准 ) 。
四、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
每位申请人可申请参与上述 1 个标段的投标。
五、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商或代理商;
2 、生产商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 8000 万元,其 代理商注册资本金 不少于人民币 500 万元( 需提供生产商针对本项目唯一授权委托书 原件) ;
3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仓储、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 、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令和条例;
7 、投标企业需在南通地区有固定的服务点或委托服务点;
8 、提供的铝合金型材必须是国家合格产品,每一品牌只接受一家生产厂家或授权代理商投标;
9 、生产厂家近三年( 2011 年 7 月至今)有承担过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 10 万平方米以上住宅建筑铝型材的供货业绩(需提供供货合同作为证明文件)。
六、 资格后审需提供下列材料:
1 、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开具的对本项目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证明, 若 代理商投标还需同时提供生产商针对本项目唯一授权委托书 加盖生产商公章原件;
2 、投标企业 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若代理商投标还需同时提供所代理的生产商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生产商公章原件;
3 、 投标企业在南通地区有服务点或委托服务点证明材料;
4 、生产厂家近三年( 2011 年 7 月至今)有承担过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 10 万平方米以上住宅建筑铝型材的供货业绩合同原件。
七、 如发现投标人递交的资格后审材料有弄虚作假行为,该投标人将记入不良记录,并上报有关部门。如已中标,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由该投标人承担一切责任和损失。
八、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如果对本项目有意愿的,请于公告日起至开标之前到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招标投标和政府采购网( www.ntkfqztb.cn )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并参与投标 。
九、资格审查及开标时间为: 2014 年 8 月 8 日 15 时 30 分 ,详见招标文件。
十、投标文件提交地址: 南通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南通开发 区新开北路宏兴路南)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公章)
2014 年7 月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