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地区: | 湖南 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 |
编号: | TJZB-FH14-0807 |
报名截止日期: | 2014/8/11 |
招标编号:TJZB-FH14-0807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凤凰古城沱江下游不协调建筑风貌整治工程经凤凰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凤发改字[2014]106号文件批准建设,并以凤发改字[2014]130号文件核准为公开招标,建设资金来自棚户区改造资金。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凤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天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凤凰古城沱江下游不协调建筑风貌整治工程
2.2建设地点:凤凰县沱江镇
2.3规模:不协调民居屋面、外立面整治,雨篷、围墙、大门、门窗等构件仿古处理,共28栋,投资金额约为370万元。
2.4工期要求:60 日历日
2.5质量要求:合格
2.6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80号令保修
2.7招标范围:包括土建、装饰等内容的建筑安装工程(具体内容以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8标段划分:划分为一个标段
2.9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3.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为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4.1项要求。
3.4考虑现场条件的特殊性,投标人须派法定代表人到施工现场勘察(施工现场勘察登记截止时间为: 2014年8月11日12时)。投标人在踏勘过程交通工具自备,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安全自负。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其他资格要求:拟任技术负责人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适应专业的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4.资格审查方式及办法
4.1实行开标前资格审查的,资格审查办法按照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投标人资格审查办法》执行。
4.2当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及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数量在9家以上时,实行开标前资格审查;当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及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数量在9家以下(含9家)时,实行开标后资格审查。
4.3资格审查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资格审查办法中“评分与随机抽取相结合入围法”。
4.4实行开标前资格审查的,只有通过开标前资格审查并确定为入围单位的投标人,才能进入后续评标程序。入围投标单位的委托代理人必须按要求参加开标会议,否则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5.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中“综合评估法Ⅰ”。
6.投标保证金
6.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6万元整,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14年8月11日17时00分。交投标保证金时,必须在银行进帐单上注明“XX项目”的投标保证金,如果没注明是“XX项目”的投标保证金,由此造成无法查实是否到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凤凰县建筑施工管理站
开户名称:凤凰县建筑施工管理站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分行凤凰分理处
银行账号:43001515073059502827
6.2对于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招标而予以拒绝。
7.资格审查文件、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7.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持①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②建设单位出具的现场勘察证明原件、③投标保证金银行进账单原件、④营业执照副本、⑤资质证书副本、⑥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⑦拟任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注册证书、⑧省外企业入湘登记证,以上①至③项原件和①至⑧项相应复印件二套(所有的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行政公章)于2014年8月7日至2014年8月11日每日09:00时至12:00时,14:30时至17:00时止(北京时间,节假日上班,下同)在湖南天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凤凰县土桥路红旗新区入口处)获取资格审查文件、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及相关资料。
7.2资格审查文件与招标文件售价400元/本,图纸、工程量清单及相关资料另计收费,售后不退。
7.3澄清答疑采用电子文档方式。招标人对资格审查文件、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澄清答疑均采用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8.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和投标文件的递交
8.1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4年8月27日09时00分,地点为:凤凰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凤凰县沱江镇凤凰南路16号)。
8.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和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3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湖南省外投标人还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确因出国、住院等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9.开标时间
9.1实行开标前资格审查的资格审查时间为:2014年8月27日09时00分;开标时间为:2014年9月3日09时00分。
9.2实行开标后资格审查的开标时间为:2014年8月27日09时00分。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
11.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凤凰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电话:0743-2171711。
12.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
详见资格审查文件和招标文件。
13.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