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地区: | 广东 广州 |
编号: | |
报名截止日期: | 2014/8/25 |
现对广州市黄埔区南岗街道、省电社区居委办公室计划室内、外装饰及户外老人活动场所设计项目进行国内邀请招标,有关情况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广州市黄埔区南岗街道、省电社区居委会办公室计划室内、外及户外老人活动场所装饰设计项目
2、建设规模:广州市黄埔区南岗街道、省电社区居委会办公室计划室内、外装饰设计项目建筑占地面积约为100平方米,户外老人活动场所设计项目建筑占地面积约为200平方米,总投资约25万元。
3、建设地点:黄埔区黄埔东路3375号大院(省电力一局内)。
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招标内容:根据招标人的设计要求,完成广州市黄埔区南岗街道、省电社区居委办公室计划室内、外装饰设计(含外面招牌、门窗)及户外老人活动场所的设计。装饰整套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须报招标人,报请消防审查机构审查并负责通过施工图审查、编制工程概算以及施工全过程的设计服务工作。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国境内注册取得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并在有效期内,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注册资本金在人民币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
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相关专业高级职称;
3、投标单位自2009年以来,有已完成的公共建筑10000平方米以上(含)装修设计案例;
4、投标人在广州地区设有办公场所,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行政管理部门取消或暂停经营资格、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如投标人不具备以上投标的基本条件,其投标将被拒绝。
三、投标人提交文件内容:
投标人递交的申请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企业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及有效的年审复印件;
(二)资质证书及有效的年审复印件,拟派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复印件;
(三)在广州地区设有办公场所的证明材料;
(四)企业情况介绍、服务方案和服务承诺;
(五)业绩证明材料。
(六)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一《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以上资料装订成册,每页加盖单位印章,并由被授权人面交(携带本人身份证)及公司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原件、资质证书进行验证,否则不接受报名。
四、截止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4年8月25日(上午9:00时-11:30时,下午2:30时-4:30)
五、递交申请文件地点:
地点: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六、组织单位根据各投标人的文件进行审核,择优选择一家,中选名单将在黄埔区信息网(http://www.hp.gov.cn )公告3天,并于8月30日前通知选定的设计单位签订委托设计协议书。
七、组织单位对本公告具有最终解释权。
八、其他
根据国家七部委《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2003]30号文,中标单位不可参加本项目的施工招投标。
南岗街道办事处
2014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