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地区: | 山东 青岛 |
编号: | |
报名截止日期: | 2014/8/26 |
公告发布日期: | 2014/8/20 | 公告号: | 2014-464g | |
项目名称: | 台西三路周边楼院环境综合整治工程 | |||
工程地点: | 台西纬五路38-40号、台西三路20-28号、台西纬四路8号、台西纬五路1号、台西纬五路12-14号、台西纬五路16号、台西二路30号等 | |||
资金来源: | 财政投资 | 出资比例: | 财政100% | |
招标工程类型: | 施工-装饰装修 | |||
本项目总投资额: | 400万元 | 工程造价: | 353.18万元 | |
结构形式: | 其他 | 工程规模: | /米 | |
计划文号: | 南发改[2014]93号 | 规划许可证编号: | 青规南外环字[2014]37 | |
全市项目统一编码:370202005130058201499E030028 |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概况:建筑立面修缮、外墙粉刷、防水、内墙修复粉刷、公共门窗更换,楼梯及扶手更换安装、楼院及周边区域增绿补绿、围栏围挡、地面硬化、增设宣传栏等。本工程造价约为353.18万元。在施工过程中产生少量建筑垃圾,按青岛市有关规定,建筑垃圾自行解决,不影响市容。
2、招标内容:施工图范围内的建筑立面修缮、外墙粉刷、防水、内墙修复粉刷、公共门窗更换,楼梯及扶手更换安装、楼院及周边区域增绿补绿、围栏围挡、地面硬化、增设宣传栏等全部工作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二、投标企业应具有的条件
1、同时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根据《施工总承包企业特级资质标准》的要求,施工总承包特级企业不能参加本工程的投标)。
2、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3、外地入青投标企业应取得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入青信用证》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并提供企业注册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未违反建筑市场管理、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等法律、法规、规章,被受到限制投标的市场行为证明(证明材料一个月内有效)。
4、投标人不得和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或者为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三、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的条件
1、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2、项目负责人具有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3、投标时项目经理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4、外地入青项目经理已到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入青登记备案手续。
四、联合体投标要求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同类工程经验要求
本项目资格后审将采用有限数量制。当合格投标人超过13家时,评标委员会将对各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打分。投标人参加开标会时,应提供同类工程经验证明材料,否则将导致投标人在资格后审打分时相应评分项不得分。
六、同类工程经验界定
单项合同额450万元及以上的楼院整治工程。
七、投标标段要求
本工程不划分标段。
八 、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单位,请于2014年8月20日9 时至2014年8月26日17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前,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两套复印件(复印件分别装订成册并逐页加盖投标人公章)到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大厅15号窗口(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19号,咨询电话:)进行报名,逾期不再接受报名。报名后应于 2014年8月20日9 时至2014年8月26日17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前持报名凭证到8号窗口购买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不提供邮寄服务),逾期未报名或不购买招标文件的视为放弃本次投标。
1、企业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居民身份证;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九 、其他
1、本工程无保密内容。
2、咨询电话:13792836561
3、网上技术支持电话: 0532-85881505、85881507-162
4、上一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一年的1月1日,上两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两年的1月1日,以此类推。
公告时间:2014年8月20日9时0分 - 2014年8月26日17时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