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地区: | 江苏 南通 |
编号: | |
报名截止日期: | 2014/9/15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通大学附属医院医疗服务综合楼(项目名称)已由批准建设,批文号通发改投资{2009} 398号。项目业主为,招标人为南通大学附属医院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益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地点:
(2)工程规模:
(3)招标范围: 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幕墙工程,总建筑面积约38255平方米,合同估算价2000万元 ;
(4)计划开、竣工时间: 2014年08月22日 到 2015年12月31日 ;工期: 240 日历天
(5)质量要求: ;奖项要求:
(6)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
标段序号:NTS20140822131316649
招标内容:幕墙;
建设规模:装饰装修工程;
合同估算价(万元):2000.00
申请人资质类别及等级:[建筑幕墙工程一级]或者[建筑幕墙工程设计与施工一级]
项目负责人等级:[建筑工程一级]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建筑幕墙工程一级]或者[建筑幕墙工程设计与施工一级]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 [建筑工程一级] 注册建造师职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1)具备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格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资格审查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7)其他: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5)资格证明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7)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②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
③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8) 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9)拟派项目负责人、 五大员(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材料员、资料员)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需提供与企业的有效劳动合同、社保机构出具的投标企业为其交纳的2013年7月至2014年7月养老保险缴费证明);
(10) 企业须持有企业信用评价档案。投标人须持有南通市城乡建设局颁发的《南通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或《南通市建筑业企业(单项投标)信用管理手册》(以下合称为《信用手册》),且《信用手册》未处于在拟投标项目所在地暂停或停止使用状态。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为注册建造师的,须将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及执业注册信息录入《信用手册》。
提醒:根据市城乡建设局《南通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 <南通市建筑业企业信用手册管理办法> (试行)的通知》规定,2014年7月31日起建筑业企业原持有的《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将停止在南通市区招标平台使用,请各投标人及时登录南通市建筑市场监管平台,按照《办法》要求到市政务中心大厅二楼建设局窗口申领新证,并申请信用核查。
(11)企业所在地区、县级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及拟派项目负责人2011年以来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出具日期必须在本公告发布日期之后;
(12)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本工程所需的投标企业基本信息、项目经理信息、安全生产考核信息、企业财务报表、项目管理人员信息(本工程所需的五大员:施工员、材料员、资料员、安全员、质检员)等必须是在南通市投标人诚信信息数据库内,在投标文件其他材料栏内上传的无效(请各投标单位注意及时更新诚信信息库内容)。
未尽之处具体详见“评标办法”中的“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表。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招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具体数量)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对工程现场的集中踏勘。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要网上报名,请于 到 登录南通工程建设网 ,凭企业CA证书直接下载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55.00 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4年09月15日 9:30 ,文本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信息系统为 南通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和时间
本次招标公告发布同时在 南通市工程建设网(http://www.ntcetc.cn/ntztb/)、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 上发布。南通市工程建设网是本工程 招标文件、图纸、招标控制价、招标文件澄清、中标公示 等招标信息约定的唯一公开发布媒介。 公告时间从 2014年08月22日 到 2014年09月14日 23:59:00 止。
7.其他事项
8.评标办法
2、详细评审标准
2.1分值构成:
施工组织设计满分18分,投标报价满分80分,分部分项工程量综合单价的偏离程度满分2分,总分100分。
2.2施工组织设计评审:(12.6~18分)
为全面提高建设工程招投标评标质量,增强评标公正性,本工程实行技术标远程评标。
评 审 因 素 优 良 中 下
总体概述:施工组织总体设计,方案针对性及施工段划分 2.0 1.8 1.6 1.4
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 2.0 1.8 1.6 1.4
各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方案及质量保证措施 2.0 1.8 1.6 1.4
安全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措施 2.0 1.8 1.6 1.4
项目管理班子的人员配备、素质及管理经验 2.0 1.8 1.6 1.4
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 2.0 1.8 1.6 1.4
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 2.0 1.8 1.6 1.4
冬雨季施工、已有设施、管线的加固、保护等特殊情况下的施工措施 2.0 1.8 1.6 1.4
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应用 2.0 1.8 1.6 1.4
注:(1)对于分项评分,若评分低于下限(不含下限)时,则评委应出具书面评审意见。
(2)汇总各评委打分,当技术部分评委人数在5人以上时(不含5人),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值;当技术部分评委人数少于或等于5人时,取各评委的算术平均值。若施工组织设计最终得分低于12.6分(不含12.6分)时,则视为施工组织设计经评审为不合格,其商务标不再进行评审。
2.3投标报价评标:
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各投标人商务标满足招标文件中的工期和质量要求,方可参加商务标的评标。
(一)设定招标控制价:招标人将设定的招标控制价报市招标办备案后,并于投标截止日七天前(含第七天)在“南通市工程建设网”(www.ntcetc.cn)公布,各投标人必须自行上网查询。
(二)确定有效报价:投标报价低于招标控制价的为有效报价(投标报价高于或等于招标控制价的作废标处理)。
方法一:
(三)确定评标基准价: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 A(若有效投标文件≥7 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若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
评标基准价 =A×K,K 值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 值的取值范围为 95%、96%、97%、98%。
(四)计算投标报价得分
①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等的得80分。
②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较,每高1%扣1分,每低1%扣0.5分。不足1%的,采用插入法,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方法二:
(三)确定评标基准价: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若7≤有效投标文件≤10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若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最高投标限价为B,则:
评标基准价 =A×K1×Q1+B×K2×Q2
Q2=1-Q1, Q1的取值范围为60%、65%、70%;K1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K2 的取值为0.9;Q1、K1 值在开标前由随机抽取的投标人代表现场抽取确定。
(四)计算投标报价得分
①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等的得80分。
②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较,每高1%扣1分,每低1%扣0.5分。不足1%的,采用插入法,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2.4分部分项工程量综合单价的偏离程度得分(2分)
①确定综合单价偏离程度的评标基准值
当参加评标的投标人多于9人(含9人)时,偏离程度的评标基准值=去掉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的各投标人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的算术平均值;当参加评标的投标人少于9人时,偏离程度的评标基准值=各投标人的分部分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的算术平均值。
②计算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偏离程度得分
与偏离程度基准值相比较误差在±15%(含±15%)以内的不扣分,超过±15%,每项扣0.1分,最多扣2分。
9.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