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地区: | 贵州 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 |
编号: | |
报名截止日期: | 2014/8/29 |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兴义市人民检察院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扩建及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由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兴义市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 、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关于兴义市人民检察院办案和专业技术用房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关于兴义市人民检察院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黔发改投资【 2011 】 1925 号、兴市发改字【 2013 】 586 号) ( 批文名称及编号 ) 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兴义市人民检察院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 (资金来源),项目已 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地点:兴义市桔山街道办兴义大道旁
建设规模: 建筑规模:约 10707.72 ㎡ ; 计划总投资:约 2755.18 万元;计划工期为: 360 日历天;招标范围为本项目设计施工图所含工程全部内容。
项目投资总额:2755.18万元
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设计图所示全部内容
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工期(日历天) | 合同估算价(万元) |
Gxy201408221231141312 | 兴义市人民检察院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扩建及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建设项目 | 360 | 2755.18 |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 施工 [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 含 ) 以上并且 [ 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三级 ]( 含 ) 以上 资质,近三年企业类似业绩 2 个,近三年项目经理类似业绩 1 个,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 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 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 ]( 含 )以上 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若本工程报名家数高于九家(不含九家),本工程将采用资格预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若本工程报名家数低于或等于九家;或至递交文件截止时间递交文件的申请人家数低于或等于九家,本工程将采用资格后审。
5.申请报名
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请于 2014/8/25 至 2014/8/29 (不少于五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可接受报名),每日上午 8:0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4:30 时至 17:30 时,在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报名 , 技术支持电话:18985951915 技术支持QQ:1928009630) 。(本项目只接受网上报名,报名地址 http://ztb.qxn.gov.cn/qxnhy/ )
6.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 2014/8/25 至 2014/8/29 (不少于五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资格预审文件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可开始出售),每日上午 8:0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4:30 时至 17:30 时,在 黔西南州公共资源网上招投标会员系统 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6.2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 600.00 元,售后不退。
7.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为 2014/9/5 9:00 时,地点为 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一楼商务中心)。
7.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 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 、 贵州省招投标网、 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贵州省招标投标网或贵州商报)上同时发布。
9.联系方式
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4 年 8 月 25 日
项目编号: 州公易建〔201408〕025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