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地区: | 江苏 盐城 |
编号: | |
报名截止日期: | 2014/9/19 |
一、盐城市明达中学、盐城市二建集团共同负责实施的盐城市明达中学综合楼幕墙工程已经上级部门批准实施。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自筹,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施工的投标报名。
二、盐城市建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三、项目概况
(1)招 标 人:盐城市明达中学、盐城市二建集团(总承包人,为见证单位,并支付工程款)
(2)工程名称: 盐城市明达中学综合楼幕墙工程
(3)工程地点: 盐城市明达中学内。
(4)工程规模:盐城市明达中学综合楼幕墙工程,玻璃幕墙面积
412.56m2 ,工程造价约48万元。
(5)发包方式: 包工包料。
(6)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7)质量标准: 确保按规范和标准验收,工程达合格等级。
(8)工期要求: 40日历天,具体进场日期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9)投标有效期:60日历天。
四、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
(1)本次招标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2)招标内容为:盐城市明达中学综合楼幕墙工程,玻璃幕墙面积 412.56m2 。详细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为准。
五、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及要求
(1)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备有效的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建筑幕墙工程设计与施工二级及其以上施工资质,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独立法人。
(2)项目负责人资格和要求: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申请人本单位正式职工,具有二级及其以上执业资格(投标时应提供注册专业为建筑工程或装饰装修工程的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或临时执业资格证书),同时具有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3)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无在建工程,如发生投诉或反映,被反映人需提供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该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的书面证明。
(4)投标人须保证授权委托人、投标项目负责人及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
(5)本次招标谢绝联合体投标报名。
六、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全数入围的方法确定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在投标前,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和项目组成员必须携带相关身份证明至工地现场与招标人约谈,并作出无挂号、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的书面承诺(签订《承诺书》,该《承诺书》在投标时作为投标文件的主要组成内容)。否则,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条款,作废标处理。
七、本工程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详见招标文件)。
八、投标报名方式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公告发布后,凡具备以上主要资格条件,并自愿参加本次投标的申请人,须携带投标申请人报名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标明联系电话(手机)和传真】、身份证于 2014年9月2日 17:00时至 2014年9月19日 18 :00时到盐城市建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盐城市亭湖区范公中路89号嘉元广场东区北栋17层(火车站西侧)】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
九、投标申请人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齐全,如未按要求按时提供真实、齐全的有关资料,将导致资格审查不合格,由此造成的责任自负。
十、投标申请人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则规定(试行)》中规定情形的,招标人将拒绝投标报名。
十一、本招标项目严禁挂靠、转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第五章第五十四条之规定进行严厉处罚(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等)。
十二、招投标监督管理机构投诉电话:盐城市招投标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电话为0515-8308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