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地区: | 江苏 南通 |
编号: | KFQ2014091151016822 |
报名截止日期: | 2014/9/17 |
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南通C12046地块—智慧之眼项目外装饰幕墙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 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批准建设,批文号 通开发管[2013]83号 。项目业主为 江苏星湖置业有限公司 ,招标人为 江苏星湖置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南通通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拨款 (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 工程地点: 南通开发区能达商务区、复兴路以南、达九路以东。
(2) 工程规模: 智慧之眼主体结构地上16层,其建筑面积约52859㎡,整体大楼外观呈椭圆状,建筑高度75.1米,幕墙面积约32000平方米,造价约3000万元。
(3) 招标范围: 施工图范围内及工程量清单所示的幕墙工程 。
(4) 工 期: 180 日历天(工期从主体结构封顶开始计算,不包括幕墙工程预埋件施工时间,预埋件的施工与土建工程同步)。
(5) 质量要求: 幕墙分项工程一次性验收合格 。奖项要求: 确保江苏省“扬子杯”优质工程奖,争创“鲁班奖”。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须具备 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或建筑幕墙工程设计与施工一级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申请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下同)具备 建筑工程一级(不含临时一级) 注册建造师职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1) 具备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以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为准;
(4) 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 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为企业正式人员;
(6) 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7) 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A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B 、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起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无备案,视为无变更,无效。
C 、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8) 资格审查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9) 拟派项目负责人业绩: 2009 年9月1日(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至今,在投标企业任职期内承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且在该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职务。
类似工程:施工技术难度相类似的幕墙工程(即幕墙高度60米及以上、幕墙面积25000平方米及以上且合同额在人民币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程。)
(业绩证明须同时提供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及工程款税务发票。若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未能体现该工程的施工技术,需另行提供施工图(盖有出图章)或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施工技术证明。)
必要时招标人会对拟派项目负责人业绩进行考察和 / 或进行法人约谈,投标申请人需无条件配合,如不配合视为资格预审不通过。
(10) 企业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并提供企业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证明原件。
(11)本工程设计单位不得参与投标。
2 、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以上资格条件的审查将贯穿本工程的整个招标过程,如发现承包人资格条件不符的,发包人可随时取消承包人的投标或中标资格。
四、 本工程只接受网上报名,报名时间为 2014年 9 月 12 日~2014年 9 月 17 日24时止 。 本工程系网上招投标项目,公告内容仅供投标单位查询获取相关项目信息,具体参与报名、投标需进入网上招投标系统(方法:输入网址 www.ntkfqztb.cn , 点击[网上招投标会员系统],插入CA锁,进入网上招投标系统进行网上报名、投标等操作)。
五、 请申请人于 2014 年 9 月 23 日 9 时 00 分至 11 时 00 分 到 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预审报名处(新开北路宏兴路口南侧) 提交资格预审文件( 超过时间未签到,视为该投标申请人自动放弃资审。资格预审时一次性递交本公告要求的资料[详 附表1《资格预审必要合格条件标准》规定的材料 ] ,一式两份,招标代理单位有权不接受补充资料)。
六、 投标申请人在递交预审资料的同时,应提交相对应资料的原件,以供招标人审查:
七 、本工程评标办法
请各投标单位的授权委托人准时参加开标会议。授权委托人须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授权委托书原件,同时递交投标保证金(银行汇票)及加盖企业法人章的《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未按要求携带证件的,将被拒绝接受投标文件。
( 一)本工程采用含施工组织设计的价格单因素评标办法,具体资格审查及评标细则如下:
第一条、开标、评标程序:
技术标开标—技术标评审—商务标开标—商务标评审—确定中标候选人。
第二条、评审标准
1 、技术标(施工组织设计)评审:
本工程施工组织设计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综合评估。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提出的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并且技术标通过评标委员会评审,才能参加商务标的评审。
序号
评 审 因 素
评审标准
1、总体概述:施工组织总体设计、施工现场平面布置
符合性评审通过
2、实际施工时与相关单位配合工作的组织安排,施工前期的准备工作及保证措施,施工后期与下道工序的衔接、配合、成品保护、验收、创优等措施
符合性评审通过
3、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的保证措施
符合性评审通过
4、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明确描述幕墙高空作业的各项防护措施、方法和详细的安装方案)
符合性评审通过
5、各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方案及质量保证措施
符合性评审通过
6、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措施是否得力
符合性评审通过
7、项目管理班子的人员配备、素质及管理经验
符合性评审通过
8、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
符合性评审通过
9、项目风险预测与防范,事故应急预案
符合性评审通过
10、针对本项目施工方面的合理化建议
符合性评审通过
各投标人的技术标由本工程技术标评审委员会成员单独评审,以上10项评审因素全部通过评审,则单独评审通过;凡是经本工程技术标评标委员会三分之二以上成员评定为“通过”的,则该技术标通过评标委员会评审。
2 、 商务标评审
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各投标人必须满足招标文件中的工期和质量要求,才能参与报价的评审。
在各投标人的有效报价中,次低价报价者为中标候选人。如有相同次低价时,抽签确定中标候选人。
有效报价是指投标人的报价低于等于招标人设定的招标控制价。投标人的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为无效报价。
(二) 在评标结束后将对中标候选人信息在规定的媒介上发布,公示期不少于三日,并对中标候选人提供的项目经理业绩进行公示。如中标候选人自行放弃中标的,或在公示期间被举报查证属实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并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