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地区: | 湖南 长沙 |
编号: | |
报名截止日期: | 2014/10/15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麓谷文化产业基地创意产业楼、新闻产业中心、地下室建安工程 已由 长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长高新管发计 [2012]8号文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 。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长沙晚报传媒有限公司(业主方)、长沙房产(集团)有限公司(代建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麓谷文化产业基地创意产业楼、新闻产业中心、地下室建安工程
2.2 建设地点:长沙高新区,岳麓大道以北,绕城高速以东,东临湖高路,北临欣盛路。
2.3 建设规模:本工程为麓谷文化产业基地创意产业楼、新闻产业中心、地下室建安工程,其中:
新闻产业中心,地上12层,地下2层,高度47.9米,地上建筑面积 59063.28平方米;
创意产业楼,地上27层,地下1层,高度95.7米,地上建筑面积 56471.13平方米;
地下室,地下 1层(局部2层),高度 8.5米,建筑面积44296.21平方米;
本次招标的总建筑面积为159830.62平方米,工程造价约32000万元。
2.4 资金来源: 自筹
2.5 工期要求: 500日历天
2.6 质量要求: 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合格
2.7 保修要求: 按建设部 2000年 80号令相关规定保修
2.8 招标范围: 本工程招标范围包括设计图纸所包含的基础、地下室、主体、装饰、常规水电等工程(不含电梯、幕墙、消防、空调、弱电、配电及室外工程),具体施工内容详见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设计施工图纸。
2.9 标段划分:本项目以地库 19轴往 20轴 2.85米处后浇带为界,分为两标段,其中:
第一标段:新闻产业中心建安工程,总建筑面积为 83426.2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 59063.28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 24362.92平方米,工程造价约 16000万元;
第二标段:创意产业楼建安工程,总建筑面积为 76404.42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 56471.13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 19933.29平方米,工程造价约 16000万元。
2.10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11招标组织形式:委托招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
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3.2企业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 资质,资
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3.3 企业具有有效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3.4关键岗位人员要求:
3.4.1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 [2010]109号文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即至少项目负责人 1人、技术负责人 1人、施工员 3人、安全员 3人、质量员 2人、资料员 1人、机械员 2人、标准员 1人、材料员 1人。且关键岗位人员不得有在建项目 ,并由投标人提供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项目的承诺,不接受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本项目的关键岗位人员。
3.4.2拟任项目负责人具备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注册 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 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省级 住房和城乡建设 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 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近三年(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 36个月内为有效)至少承担过一个及以上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 12000万元的房屋公共建筑工程施工业绩。
3.4.3拟任的技术负责人应具建筑工程专业的高级及以上职称,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从事相关专业技术管理工作 8 年以上。
3.4.4施工员取得 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 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员岗位资格证书;安全员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员岗位资格证书和安全考核合格证书 C证;质量员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质量员岗位资格证书;标准员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标准员岗位资格证书;机械员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机械员岗位资格证书;材料员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材料员岗位资格证书;资料员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资料员岗位资格证书;以上资格证书均应在有效期内。
3.4.5企业施工项目部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资料员、机械员、标准员、材料员应由工程项目施工单位任命,并以投标人名义下发任命文件,任命文件应明确人员姓名、身份证号、证件编号(或注册执业编号)、岗位名称等。
3.4.6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
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
3.5 拟任本次投标的关键岗位人员和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 2014年6月至2014年8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类似工程经验有效时间以竣工验收资料上建设单位签署的日期为准。类似工程经验证明资料提供经 建设 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由建设方、施工方、监理方、设计方四方共同盖章认可的竣工验收证明 <或经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签字确认的竣工验收备案表> ;
3.8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9 其他资格要求: 本项目一个投标人只能参加其中一个标段的投标活动。
4.报名方式及时间、地点
4.1 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方式,省外企业须法定代表人亲自到场报名并携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原件(格式自拟)及本人身份证原件;省内企业须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亲自到场报名并携带建造师证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
4.2 报名时间:从 2014年 10月 10日至 2014年 10月 15日;上午 9: 30-11: 30,下午 3: 00-5: 00止(北京时间,节假日休息),逾期不予办理;
4.3 报名地点:友谊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长沙市营盘路 296号元盛大厦 11楼 D座);
4.4 报名资料要求:
4.4.1经年检合格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4.4.2项目负责人建造师证书、 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社保证明;
4.4.3项目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学历证、工作经历证明、社保证明;
4.4.4项目负责人的类似工程经验证明资料(含合同、中标通知书及验收证明);
4.4.5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资料员、机械员、标准员、材料员岗位证书及安全员 C证,各关键岗位人员社保证明;
4.4.6有效的入湘登记证(仅湖南省外企业提供);
4.4.7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资料员、机械员、标准员、材料员无在建承诺;
4.4.8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施工项目部全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
4.4.9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不为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的承诺书;
4.4.10法人代表身份证明书及本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
注:以上所有资料(或证书)验原件留彩色影印件,彩色影印件一套装订成册,封面上注明“项目名称及投标人名称”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另外由授权委托人在 2014年 10月 15日下午 5:30之前递交一套加盖公章的彩色影印件到长沙高新区管委会 C206室)。未按以上要求递交资料的视为不合格投标人。
5.资格审查及入围方式
5.1 资格审查方式:参照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投标人资格审查办法》执行;
5.2 入围方式:当通过报名的合格投标人数量在 9家以下(含9家)时,则全数入围;当通过报名的合格投标人数量超过 9家时,则采用评审计分制选取 9家。
6.投标保证金
6.1 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捌拾万元整 /标段(¥80万元 /标段);
6.2 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为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含)。投标保证金要求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含)到达以下账户(以银行到帐日期为准);
6.3 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银行转帐、银行电汇、银行汇票,以投标人自身的名义通过其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提交到如下账户:
帐户名称:长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金鹏支行
帐 号: 1901018629100065021
6.4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在转账票据的用途栏或备注栏中注明“麓谷文化产业基地项目 标段”。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须认真填写本单位及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的帐号、户名、金额以及所投项目名称等信息,并告知银行应录入项目名称(即麓谷文化产业基地项目 标段),因填写错误或未填写或银行录入信息错误或银行未录入信息,其可能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6.5 投标保证金应以投标人自身名义提交,其名称应与投标单位的名称一致,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提交。
7.招标文件的获取 方式
7.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另行通知
7.2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确定入围的投标单位到友谊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长沙市营盘路 296号元盛大厦 11楼 D座)购买,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 4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