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地区: | 贵州 安顺 |
编号: | |
报名截止日期: | 2014/10/20 |
安顺市妇幼保健院(安顺市儿童医院)建设项目幕墙及钢结构雨篷、室内公共部分二次精装修设计及施工工程
安市公资交(建)告(2014)672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安顺市妇幼保健院(安顺市儿童医院)建设项目幕墙及钢结构雨篷、室内公共部分二次精装修设计及施工工程已由安顺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安发改投资【2012】78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安顺市妇幼保健院(安顺市儿童医院),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补助资金及地方自筹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与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安顺市西秀区凤东路3号路东南面;
(2)建设规模:儿童医院综合楼、裙楼主体工程建筑面积约28261.52平方米;
(3)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4)招标范围:公共区二次设计、施工、门头雨棚、连廊雨棚、局部玻璃幕墙、主入口门廊石材幕墙、主楼西立面1-4层、主楼北立面、南立面裙房石材幕墙等工程内容和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建筑施工图、答疑纪要、招标文件、技术参数及补充文件所示的全部内容范围;
(5)标段划分:按一个标段招标;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合同估算价、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如果有)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分颁发的(建筑装饰工程专项设计乙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贰级、建筑幕墙工程专项设计乙级、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 资质,近三年企业类似业绩1个,近三年项目经理完成类似业绩 1 个,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建筑工程 (专业) 贰 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可就本项目和上述第2条规定标段中的/(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10月14日至2014年10月20日(不少于五个工作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可接受报名), 每上午0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在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安顺市西秀区龙泉路15号)持委托授权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和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报名时须提供上述证件复印件以及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法人印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报名资料一式两份。 温馨提示:鉴于金融机构下班时间为17时,可能导致投标人无法完成缴费手续,建议投标人妥善安排报名及缴费时间,避免出现因手续不完善而不能报名的情况。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10月14日至2014年10月20日(不少于五个工作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招标文件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可开始出售), 每日上午0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在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安顺市西秀区龙泉路15号) 持授权书、报名手续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 元。招标人在收到授权书、报名手续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日内寄送。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4年11月27日09时30分,地点: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安顺市西秀区龙泉路15号)。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及 贵州省招标投标网 (贵州省招标投标网或贵州商报)上同时发布。
8.其他
(1)报名时提供的委托书须按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模板填写(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模板),并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否则我中心不予受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相关事宜,请点击我中心网站通知公告栏);
(2)保证金截止时间:2014年11月21日下午16:00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