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地区: | 浙江 杭州 |
编号: | |
报名截止日期: | 2014/10/28 |
浙江省乔司监狱监管楼配电室改造工程招标人为浙江省乔司监狱,委托浙江华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为招标代理机构,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工程内容为拆除原配电室与办公室之间的隔墙、拆除原装饰做法;新增配电室与发电机房之间的隔墙;配电室增加电缆沟;柴油发电机房新增集污槽;增加门窗;地面、墙面及顶棚装饰工程以及部分电气改造工程等,详见工程量清单,建设地点在浙江省乔司监狱八分监狱,计划工期30天。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现将本次招标投标资格条件等公告如下:
1. 投标人资格要求
1.1 投标人须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并具有承装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独立法人;
1.2 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及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具有“三类人员”A类证书,其中分管安全生产副经理需提供任职文件;
1.3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安装工程贰级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具有“三类人员”B类证书,在投标截止日时无在建工程(在建工程是指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时原承担的合同工程项目未通过验收)且符合浙政发〔2009〕22号文件规定。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资质证书和B证,证明材料开标时需提供原件。
1.4 投标人拟驻现场的安全专职管理员具有“三类人员”C类证书。
1.5 外地进杭施工企业需在杭州市建筑企业管理站(市监管站)登记备案(参照《外地进杭施工企业管理实施细则》)。
1.6 浙江省外企业在浙江省内设有分公司(需提供分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及专业的技术人员和施工设备。
2. 招标文件的获取
2.1 潜在投标人报名时需递交企业介绍信或法人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2 凡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并有投标意向的独立法人,请于 2014年10月22日至2014年10月2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至11时,下午13时30分至17时,到浙江华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临平镇星桥街道望梅路386号枉山商务楼6楼)报名,报名后即可购买招标文件(含清单电子版)。
2.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3.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11月4日14时00分,地点为浙江省乔司监狱星野宾馆三楼开标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