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地区: | 河南 许昌 |
编号: | 长交建【2014】GZ075号 |
报名截止日期: | 2014/11/4 |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葛市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内外装饰项目已由许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许发改投资【 2011 】 508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长葛市公安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宏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招标编号:长交建【2014】GZ075号;
2. 2建设地点:长葛市葛天大道南侧,创业园经一路东侧;
2. 3项目建设性质:新建;
2. 4项目概况:地上主体16层,地下1层,建筑高度 63.05 米,外墙建筑面积约 18500 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外立面石材、保温、玻璃幕墙、一层和二层对外不锈钢地弹玻璃门及内装修墙面、地面、顶面、室内门窗、栏杆等;
2. 5项目总投资:约2300万元;
2.6计划工期:200日历天;
2. 7招标范围:本工程招标文件、补充文件(如有)、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答疑纪要(如有)等列明的所有建设内容;
2. 8质量要求:合格;
2. 9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有良好的财务状况,良好的社会信誉,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壹级(或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壹级)和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壹级(或建筑幕墙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壹级)企业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 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
3.4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挂靠及违法分包;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四、投标报名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10月29日至2014年11月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工作时间内到长葛市招标投标交易服务中心综合部报名(长葛市葛天大道东段商务区5号楼15楼 )。
4.2投标人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证件: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表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企业资质等级证书、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
以上证件验原件,留存按顺序装订的复印件一份(A4纸,逐页加盖单位公章)。授权委托书留存原件,同时提交投标报名表。《投标报名表》、《投标授权委托书》格式请在长葛市招标投标网(www.cgsztb.com)下载专区下载。
4.3外省企业须提供进豫备案手续(需到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理)。
4.4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所需资料详见招标文件。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长葛市招标投标交易服务中心综合部(长葛市葛天大道东段商务区五号楼15楼);
5.2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另行通知;
5.3 招标文件费用每套¥500元,售后不退;
5.4 本项目招标文件不接受邮寄方式购买。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