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地区: | 浙江 宁波 |
编号: | |
报名截止日期: | 2014/11/26 |
1、招标条件
工程名称:北仑区城管执法大队管理用房维修项目
招标单位:宁波市北仑区建筑工务局
项目批准机关:宁波市北仑区发展和改革局
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区财政拨款
2、项目概况
工程地址:位于新碶街道镇府路
项目规模及内容概述:项目维修总建筑面积约5261平方米,维修内容包括施工图范围内的局部加固、水电改造、墙面翻新、门窗更换及附属等
招标内容及范围:北仑区城管执法大队管理用房维修项目施工和保修阶段的全过程监理
招标标段:1个
工程造价:325.0422万元
监理费:约10.94万元【按《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发改价格[2007]670号文件)规定计取的施工监理费基准价浮动20 %(计费额最终以评审中心审定的结算价为准,调整系数:专业调整系数=1.0、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0.85)】
工期要求:同施工工期(施工工期要求:240日历天)
工程质量要求:同施工质量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企业资质等级要求:具有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资质及以上
项目总监资质等级要求: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并具有宁波市建设监理与招投标咨询行业协会核发的有效的《宁波市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理人员考核合格证书》
投标人业绩要求:无
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无
投标人需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监理能力。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11月20日-2014年11月26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北京时间) ,至宁波市北仑区新碶镇长江路1166号行政中心B座703室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4年12月2日09:30 ,地点为宁波市北仑区新碶镇长江路1166号行政中心B座704-1室。
6、其他说明:
(1)投标人不得有北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进行限制投标的处罚;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在北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有正在公示的不良行为记录。
(2)投标人须经《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审核通过(审核通过时间必须在开标日之前[不含开标日]),且经《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查询信用等级在B级及以上(以开标之日所在季度的信用评价等级为准)。
(3)合同备案前,中标单位向招标人提交派驻现场监理人员名单。配备的总监理工程师、主导专业监理工程师、主导专业监理员须经《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审核通过,并在系统中有相应的岗位资格;总监理工程师任务量必须符合《宁波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甬建发[2009]269号)规定,且不得有未竣工的变更项目和宁波市行政区域以外的监理项目;主导专业监理工程师及主导专业监理员无在建项目。
(4)投标单位代表随带以下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参加报名,其中任何一项不满足要求的,招标单位将拒绝其报名。
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②经年检合格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③项目总监的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及宁波市建设监理与招投标咨询行业协会核发的有效的《宁波市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理人员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④区外监理企业须提供有效的《监理企业进区承接业务登记备案证》(留复印件)。
(5)报名时,资格审查合格单位≥3家时,资格审查合格单位均可参加本项目投标;资格符合性审查合格单位>3家时, 招标失败,重新发布招标信息。
(6)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单位>3家时, 招标失败,重新招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