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地区: | 河北 唐山 |
编号: | 130225140047-003 |
报名截止日期: | 2014/11/28 |
2014乐亭镇曙光小区节能改造工程施工第三标段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乐亭镇曙光小区节能改造工程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乐亭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乐亭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第三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名称:2014乐亭镇曙光小区节能改造工程施工第三标段
建设地点:乐亭县乐亭镇曙光小区
建设规模:项目总改造面积21245㎡,总投资约531万元,本标段面积1860㎡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为三个标段,三个标段可兼投但不可兼中
本标段招标估算金额:约45.69万元
资金来源:财政拨款+自筹资金
质量要求:合格
计划工期:90日历天,计划开竣工日期:2014年12月25日至2015年3月24日
招标范围:本项目第三标段(宏光小区2#楼)范围内主楼的墙面、屋面等节能改造及门窗更换等,详见工程量清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3.2投标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完成本项目的相应能力;
3.3本次招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符合上述条件且有意向的投标申请人应持企业IC卡自助刷卡报名或使用河北省建设工程辅助评标身份认证锁远程登陆报名,刷卡成功后打印网上报名回执单。报名的投标人须提供以下资料:A.投标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B.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C.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D.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E.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F.外埠企业须在报名截止前办理进唐备案手续并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否则资格审查将不予通过。(以上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投标人公章,验原件留复印件)。
5.2报名时间及地点:请于2014年11月24日至2014年11月28日,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乐亭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行政服务中心二楼)现场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5.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4年12月16日09时30分,地点为乐亭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行政服务中心二楼)。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