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地区: | 广西 柳州 |
编号: | |
报名截止日期: | 2014/12/12 |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西交通投资集团贺州分公司室内体育馆工程已由广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批准建设,项目投资人为广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由广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全额出资 ,招标人为广西交通投资集团柳州高速公路运营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广西宏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房建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建设地点: G78 汕头—昆明(广贺高速贺州支线)贺州收费站旁、广西交通投资集团柳州高速公路运营有限公司贺州分公司管理区大院内,地属广西贺州市。
2.2 本工程主要内容:
本招标工程划分 1 个标段,工程内容见下表。招标内容为:以第一部分体育馆主体部分(图纸部分)采取总价包干方式,按设施图设计文件及招标文件的要求,完成本项目的室内体育馆建筑工程、电器、装修工程等,第二部分附属工程部分,即室外接电、绿化、地面硬化施工按实际完成数量计量。工期 3 个月,缺陷责任期 24 个月。
标段 | 工程内容 | 备注 |
/ | 1 、室内体育馆一个,一层,单层排架结构,拱形彩钢板顶篷,包括: ( 1 )水泥砼基础、立柱、砖墙、水泥砼场地等土建部分建设及拱形彩钢板顶篷; ( 2 )水、电、灯具、开关、配电箱,外墙、室内装饰; ( 3 )门、窗的采购及安装;不包括篮球架等体育设施、器材。 2 、 室内体育馆的附属工程,包含: ( 1 )外接电缆; ( 2 )铺种马尼拉草及水泥砼地面等 。 | 室内体育馆总建筑面积为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在国家工商行政部门注册(注册资本不低于 500 万元人民币),具有有效营业执照、独立法人资格,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在过去三年中(自 2011 年 1 月 1 日 起)作为独立承包人成功地完成过一个单个合同金额不少于 100 万元的室内体育馆或球馆工程(建筑面积不低于 500 m 2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各投标人应就上述标段中整个标段投标,业主不接受对部分工程量的申请。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视为无效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4 年 12 月 5 日 至 2014 年 12 月 12 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00 时至 11:30 时,下午 3:00 时至 4:3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广西南宁市合作路 6 号五洲国际 C 栋商铺 2 楼 206 室持满足本招标公告第 3 点要求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经办人为授权代理人的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以及提交上述资料存档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一份)一套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 元 / 合同,图纸每套售价 1000 元 / 合同,上述资料售后不退。从资金安全管理角度考虑,投标人的应缴现金款项须通过银行缴款。招标人不接受邮购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投标人自行携带 U 盘拷贝工程量清单。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由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4 年 12 月 26 日 北京时间 10 时 00 分,投标人应于当日北京时间 9 时 至 10 时 00 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广西南宁市合作路 6 号五洲国际 C 栋商铺 2 楼 207 会议室(开标现场)。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