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地区: | 辽宁 沈阳 |
编号: | |
报名截止日期: | 2014/12/15 |
一、招标条件
红塔辽宁烟草有限责任公司营口卷烟厂停车库项目已由有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红塔辽宁烟草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监理单位。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红塔辽宁烟草有限责任公司营口卷烟厂停车库项目施工监理;
2、招标单位:红塔辽宁烟草有限责任公司;
3、招标代理:辽宁工程招标公司;
4、建设地点:红塔辽宁烟草有限责任公司营口卷烟厂
5、质量要求:合格;
6、招标范围及工程内容:红塔辽宁烟草有限责任公司营口卷烟厂停车库项目施工监理内容:本项目包括建筑物及整个场地配套所涉及的建筑、结构、装饰、幕墙、给排水、消防、暖通、电气、弱电、道路、绿化、场地周围围档建设等工程内容。监理招标范围包括本项目质量控制、进度控制、造价控制、安全控制、合同管理等内容;
7、项目规模:一层混凝土框架平面停车库,长77米,宽46米,屋面顶部利用起来做停车位并设有围护?体。建筑面积约为3600平方米, 占地面积为4100平方米。新建门卫室,建筑面积65平方米。
8、总投资:995.5万元。
9、项目计划日期: 2015年1月10日-2016年6月30日;
10、监理服务期限:从开工之日起至缺陷责任期满止。
11、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仟伍佰元整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2、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
1、时间: 2014年12月9日-2014年12月15日9:00-16:00时;
2、地点:辽宁工程招标公司220房间;
3、招标文件工本费:500元/本,售后不退;
4、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证件和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4)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5、招标人将根据投标报名情况确定是否进行资格预审。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4年12月30日13:30时;
2、地点:辽宁工程招标公司南楼会议室;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