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地区: | 湖南 株洲 |
编号: | |
报名截止日期: | 2015/1/23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幸福大厦幕墙专业工程 ,已由株洲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 株发改发【2011】174号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 财政资金 , 招标人为 湖南省第五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人为 湖南信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幸福大厦幕墙专业工程
2.2 建设地点:株洲市天元区黄河北路
2.3 工程概况:本工程玻璃幕墙工程约12500平方米,项目总投资约1800万元(以最终财评审定结果为准)。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4 工期要求:5个月
2.5 质量要求:要求 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工程标准, 一次交验合格
2.6 保修要求:要求按国务院2000年第279号院令及招标文件相关规定实行保修。
2.7 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工程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建安工程, 具体以工程量清单约定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要求具 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外省施工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3.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及以上 企业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具有 建筑工程 专业 壹级及以上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 建筑工程 相关 专业 工程师 及以上职称, 专职安全员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 施工项目部其它关健岗位人员要求具体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工程投标;
3.5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6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评标办法
本工程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评标办法中“综合评估法(Ⅱ)”。
5.入围方式
所有报名合格者即为入围投标人。
6、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额为人民币伍万元整 ,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及其他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相关规定。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株洲市招投标信息网上发布。
8、报名
8.1本次招标不接受网上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月19日至23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2:30至5:00,携带以下资料到株洲市招标投标交易中心七楼现场报名:
8.2报名时所需提交资料: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②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③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④拟任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注册证及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⑤拟任项目技术负责人职称证(职称证上未注明单位或所注明单位与投标人名称不一致时,应同时提供投标人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社保部门出具的投标人近6个月为其缴纳社会养老保险的证明);⑥专职安全员岗位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⑦报名代表本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指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或其授权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和法人授权委托书,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报名;湖南省外投标人还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报名,法定代表人确因出国、住院等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原件,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8.3如为省外企业投标,应提供入湘施工登记证原件。
8.4 本项目招标文件择期另行发售。
8.5 请各投标人报名前先到招标人处 领取图纸 。
上述所需资料均要求为公告期内的有效原件,并提供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三份复印件。
9.行政监督
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株洲市招标投标管理局房屋监管科,电话0731-286813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