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地区: | 湖南 长沙 |
编号: | |
报名截止日期: | 2015/2/25 |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张家界荷花机场扩建工程 已由 国家发改委 以发改基础[2009]2189号文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国家民航局专项基金、省市财政资金、企业自筹 , 招标人为 湖南省机场扩建工程建设指挥部 ,招标代理机构为 湖南中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张家界荷花机场扩建工程新航站楼装饰装修工程
2.2 建设地点:湖南省张家界荷花机场原址。
2.3 规 模:张家界荷花机场扩建工程新航站楼装饰装修工程由三部分组成:包括A区、B4区和C区,A区建筑面积:19092.53m2,C区建筑面积:27327.2 m2,B4区建筑面积:2247.98m2,总建筑面积为48667.71m2,其中地下室部分面积为938.36m2。
2.4 工期要求:计划工期120日历天(不含行业验收及试运行60天时间),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5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 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第80号令要求进行保修。
2.7 招标范围:张家界荷花机场扩建工程新航站楼装饰装修工程, 包括A区和C区(一层、夹层及二层)、B4区一层的室内地面装饰工程、天棚装饰工程、墙柱面装饰工程、门窗工程、洁具和灯具的安装工程。不包括A区一层现场运行指挥中心、应急救援中心的室内装修和B4区UPS、中心机房、航站楼管理中心等,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8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建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壹级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壹级 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项目负责人为建筑工程或装饰装修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没有在建项目;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4.1项要求;
3.4 拟任本次投标的关键岗位人员 必须由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本企业为其交纳的近三个月( 2014 年11月— 2015 年 1 月)的社保证明;
3.5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资格审查方式及办法
4.1 资格审查按照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投标人资格审查办法》执行。
4.2 当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及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数量在9家以上时,实行开标前资格审查;当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及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数量在9家以下(含9家)时,实行开标后资格审查。
4.3 开标前资格审查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资格审查办法中“评分入围法”。
4.4 实行开标前资格审查的,只有通过开标前资格审查并确定为入围单位的投标人,才能进入后续评标程序。入围投标单位的委托代理人必须按要求参加开标会议,否则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5. 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阶段拟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评标办法中 “综合评估法Ⅱ” 。
6.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 肆拾万元整 ,采取 转账 方式,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指定的账户 。 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开标前一天17:00 时 。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3.4.1 项规定。
7. 资格审查文件、招标文件的获取 以及澄清答疑发布
7.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请从2015年 2月13日~2015年2月25日17:00 时止(北京时间,下同)在 湖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 http://www.hnztb.org ) 进行网上下载/获取资格审查文件、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如通过网络下载,其资格审查文件、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与书面 资格审查文件、招标文件、 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2 资格审查文件和招标文件售价各 400 元, 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
7.3 澄清答疑采用 网上发布 方式。招标人对资格审查文件、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澄清答疑均采用在 湖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 http://www.hnztb.org ) 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8. 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和投标文件的递交
8.1 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5年3月11日9时整,地点为: 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岳华路与府中路交汇处)。
8.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以及未按7.1规定的时间和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3 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投标人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湖南省外投标人还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亲自到场参加投标,确因出国、住院等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
9. 开标时间
9.1 实行开标前资格审查的,资格审查时间为:2015年3月11日9时整,开标时间为:2015年3月18日9时整 。
9.2 实行开标后资格审查的,开标时间为:2015年3月11日9时整。
10.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湖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同时发布。
11. 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投投标监督机构为 湖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电话:0731-889501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