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地区: | 江苏 宿迁 |
编号: | |
报名截止日期: | 2015/4/13 |
宿迁市宿豫区城镇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的 盛世家园二期高层三、四标段铝合金窗采购项目 已经宿豫发改〔2010〕221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于自筹资金,现已落实。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工程地点: 宿豫区珠江路与燕山路交叉口 ;
1.2 工程规模: 铝合金窗总面积约 30833.38 ㎡ ;
1.3 供货期: 自招标人通知之日起 30 日内完成供货 ;
1.4 质量要求: 合格 / 标段 ;
1.5 总投资额: 约 1500 万元 ;
1.6 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时间、方 式:
a 、合同签订货物全部进场验收合格一周内付至合同价款的75%,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一周内付至合同价款的95%;余款作为质保金于质保期满且无质量问题时付清(不计利息);
b 、甲方有权直接从工程款中扣除按合同规定对乙方的罚款及甲供材料款。
1.7 本工程投标人投标价格是否低于成本判定方法如下:C=A×K。其中:A为所有低于招标控制价的投标人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投标人为7家及以上时应去掉一个最高报价和一个最低报价),K值为 93 %~96%(具体数值由招标人组织投标人在项目开标时随机抽取),投标人投标价格低于C值的,评标委员会可据此判定其投标报价低于成本(C值经一次计算确定后不得调整),作废标处理。
1.8 本次招标工程共分二个标段,招标内容为:
第一标段: 25 ~ 29# 楼铝合金窗采购,约 16296.48 m2 ;
第二标段: 34# 、 35# 、 40# ~ 42# 、 49# 楼铝合金窗采购,约14536.90m2每个投标人可同时投两个标段,但只能中一个标段。
2 .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3 .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具体评标细则详见招标文件。
4 .申请人资格要求
4.1 投标人应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铝合金窗生产厂家或经铝合金窗生产厂家授权的经销商。投标人为经销商时,应持有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书;
4.2 投标人为生产厂家时,须提供生产许可证书 ;投标人为经销商时,须提供生产厂家的 生产许可证书;
4.3 2011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具有单项合同价不低于500万元的同类型供货业绩(须提供供货合同和验收证明,供货合同和验收证明能够明确反映出合同签订日期、合同实施内容及合同价款等内容);
4.4 其他条件:
4.4.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4.4.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企业;
4.4.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者违规用工、拖欠工人工资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4.4 投标人法人代表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单位在册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本单位 2014 年9月以来任意一个月养老保险证明,证明以投标人当地保险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为准;
4.4.5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4.6 企业无行贿记录,以企业所在地或招标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在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两个月内,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为准。(宿豫区办理查询的地址和电话为:宿豫区人民检察院,联系电话:0527-88280035);
4.4.7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 .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1)获取时间:2015年4月4日至4月13日;
(2)获取方式:请各投标人及时在网上及时下载代理机构不再电话通知获取招标文件;
(3)费用:200元/标段,网上银行支付,售后不退。
5.2 招标文件的澄清及修改
(1)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时间:下载招标文件3日内;
(2)招标人澄清及修改的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15日前。
5.3 CA 锁办 理:网上获取招标文件须申报成为网员并申领 CA 锁,详情请查阅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www.sqggzyjy.gov.cn “通知公告”栏目中《 关于电子招标投标办理 CA 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 》。
5.4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除不可抗力外,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应当在网上予以公告3个月,并记入不良行为。公告期间,其它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以此不接受其投标。
6.标文件的提交
6.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15 年 4 月 24 日 9 时 00 分,地点为:宿豫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宿豫区珠江路 1030 号阳光 100 公寓四楼)。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接受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情形
7.1 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7.2 因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被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公示限制且限制期限未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