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城宏建设工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西宁正华建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的委托,代理中心广场北扩一期(综合安置)项目幕墙工程的招标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遵循公开、公正、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对该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预审。
一、工程概况及标段划分:
本工程东至瑞华园小区,西至长江路,南至汇通大厦,北至省地税局办公楼区域内。为 3栋高层和 1栋超高层,总建筑面积约 26万平方米,主要建设商业、酒店、办公及附属配套设施。
二、标段划分:本工程划分为三个标段。
一标段: A楼幕墙建设工程
二标段: B、 C楼幕墙建设工程
三标段:D幕墙建设工程
三、招标范围:招标文件范围内所有内容。
四、资质及报名要求:
报名申请人为独立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筑幕墙工程设计与施工壹级资质的单位。
报名申请人为联合体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的单位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筑幕墙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的单位。
五、报名截止时间: 2015年 4月 18日 16:00时前(法定公休日、节假日不休)
报名申请单位为独立投标人请于规定时间持单位介绍信、报名人身份证、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拟派建造师资格证书、省内企业业绩考核手册(省外企业进青业绩考核手册)(复印件),以及能证明企业技术、机械、资金能力(经审计的上年度财务报表原件)拟派主要人员、组织机构、企业近三年业绩等(并附带以上所有复印件一套),到西宁地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五四大街 13号二十一世纪大厦二楼)报名,并领取资格预审文件。
报名申请单位为联合体投标人请于规定时间持单位介绍信、报名人身份证、联合体协议书、施工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施工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拟派建造师资格证书、施工企业省内企业业绩考核手册(省外企业进青业绩考核手册)(复印件)、设计单位资质证书副本、设计单位营业执照副本、设计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以及能证明企业技术、机械、资金能力(施工及设计单位经审计的上年度财务报表复印件)、拟派主要人员、组织机构、企业近三年业绩等(并附带以上所有复印件一套),到西宁地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五四大街 13号二十一世纪大厦二楼)报名,并领取资格预审文件。
六、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时间
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为2015年 4月 23日12:00时前 (法定公休日、节假日不休),送至西宁地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西宁市五四大街13号二十一世纪大厦二楼)。
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青海经济信息网、青海省招标投标网上同时发布。
招标人拒绝延迟的报名人
报名地点:西宁地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西宁市五四大街13号二十一世纪大厦二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