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安阳师范学院行政办公楼工程 已由 安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安发改社会【2011 】625 号、安发改社会【2013 】278 号文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安阳师范学院 ,建设资金来源 自筹 , 项目出资比例 100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外墙干挂花岗岩、
玻璃幕墙工程的设计和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河南省安阳市黄河大道85号安阳师范学院黄河大道校区内,行政办公楼西侧为校园南门入口道路,南侧紧邻城市道路弦歌大道,东侧为校内预留用地,北侧为校园主干道。
建设规模:行政办公楼总建筑面积约20281.25平方米,建筑基底占地面积约3410.27平方米,建筑结构形式为框架结构,地上五层,地下一层,建筑高度21.8米,室内外高差1.5米。其中,地下室层高5.3米,一层层高4.5米,二至五层层高均为3.9米。
本次招标工程内容:外墙干挂花岗岩约5841.54平方米(包含门窗、柱端、墙端封边),其中,2层及以下部分干挂石材为英国棕花岗岩(面积约1614.66平方米),3层及以上部分干挂石材为石岛红花岗岩(面积约4226.88平方米);玻璃幕墙约1781.94平方米,其中普通幕墙玻璃(6+12A+6
Low-E玻璃)约1664.01平方米,
防火玻璃约117.93平方米。投资总额约670万元人民币。
招标范围:
(1)负责外墙干挂花岗岩、玻璃幕墙等专业施工图纸的设计并到行政管理部门进行设计备案和图纸审批;
(2)招标文件和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外墙干挂花岗岩、玻璃幕墙等工程的设计、施工、竣工验收及保修等内容 。
工期要求:130日历天。
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筑幕墙工程设计与施工壹级资质或具有建筑幕墙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与幕墙施工专业承包壹级资质,且年检合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建造师(项目经理)应在本企业注册并须具备相关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建造师(项目经理);拟派项目设计总负责人应在本企业注册并须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和相应设计资格。
说明:“建筑幕墙设计与施工壹级资质”等同于“建筑幕墙工程设计专项甲级与幕墙施工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同一个法人下属的设计与施工资质分别能达到招标要求的,也视为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
3.2企 业提供《建筑类企业无不良行为记录承诺书》;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请于2015年4 月29 日至 2015 年5 月 6 日,在安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凭企业用户名与密码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
4.2招标文件售价200元/套,售后不退,在提交投标文件时交纳。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5 年5月 19 日9时00 分;
5.2地点为安阳市文峰大道东段559号(市人大、市政协机关对面)市民之家 四 层 五 开标厅。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安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