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朝阳安置房 (项目名称)已由泰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泰发改投 [2013]552 、553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 项目业主为泰兴市清源水利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泰兴市乾丰置业有限公司、江苏省国裕建设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的 铝合金门窗采购安装 (货物)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范围: 朝阳安置区 1-19# 楼铝合金的设备材料采购安装等
2.2 交货地点: 文江路东侧、仁慧路南、北侧(朝阳安置房工地)。
2.3 交货期或交付使用期: 签订合同后20日内供货到甲方指定的地点并按建设单位的要求堆放,安装完毕。
2.4 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2.5 质量要求 : 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相关行业规范。
2.6 最高限价: 1934万元。
2.7 付款方式:竣工验收合格一年后支付40%,竣工验收合格二年后支付30%,验收合格三年后支付30%。(由总包单位支付)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包含招标内容;必须具有有效期内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节能产品推广认证证书。
3.5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6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 评标办法
见附件
5. 招标文件的获取5.1 获取时间: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5 年 5 月 5 日至 2015 年 5 月 11 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00 时至 11:30 时,下午 2:30 时至 6: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到泰兴市行政服务中心513室购买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 300 元,售后不退。
5.2 获取方式: 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下列资料:
5.2.1 根据泰建招〔2013〕2号《泰兴市建设工程投标事务负责人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
① 法定代表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交 :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法人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 投标事务负责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交 :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法人章),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注:有关投标事务负责人相关规定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格式、授权委托书格式请登陆www.txcetc.com查询(泰建招〔2013〕2号《泰兴市建设工程投标事务负责人管理办法(试行)》)。
6. 投标文件的递交6.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申请截止时间,下同 ) 为 2015 年 6 月 1 日 9 时 0 分,地点为泰兴市行政服务中心六楼四号会议室。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泰兴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交易大厅公示栏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泰兴市乾丰置业有限公司
地 址:南三环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润泰工程项目管理公司
地 址:泰兴市行政服务中心513室
代理机构邮 编: 225400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条件如下:
1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复印件;
2 、独立法人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 、 有效期内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节能产品推广认证 证书 原件及复印件;
4 、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原件及复印件;
5 、由泰兴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具的投标保证金缴款收据复印件;
6、近两年( 2012 、 2013 或 2013 、 2014 年)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
本工程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确定中标单位,具体如下:
一、资格审查及符合性评审
1 、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所有投标文件进行资格审查及符合性审查,存在偏差的投标文件作为无效投标文件,无效投标文件不再进入下一步评审。
2 、投标文件的不合格由评委会全体成员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集体确定。
二、技术评审
1 、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对通过资格审查及符合性评审的投标文件进行技术评审,在响应性方面存在偏差的投标文件作为无效投标文件,无效投标文件不再进入下一步评审。
2 、投标文件的不合格由评委会全体成员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集体确定。
三、商务评审
所有有效投标报价按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列,评标委员会 每标段 推荐一至三名中标候选人,招标人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如出现第一中标候选人报价相同的情况,招标人可以采用抽签的方式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