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泗阳县魏阳名都小区一期裙房1及裙房2幕墙装饰工程已经批准投入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工程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已经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有关单位参与投标。
一、工程概况:
(一)工程地点:位于泗阳县运河大道东侧、滨河大道北侧;
(二)工程规模:裙房1及裙房2幕墙面积约5376平方米,具体包括
玻璃幕墙、屋面采光顶、
铝板幕墙、
石材幕墙、陶土板幕墙等,幕墙最高高度为21.9米。投资额约602.43万元;
(三)招标范围:幕墙工程施工;
(四)工期:90日历天;
(五)标段划分:本次招标设一个标段。
二、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时间方式
外装饰工程用的石材、玻璃板、陶板主材全部运至现场检验合格后付至合同价的15%,幕墙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的60%,工程项目整体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的80%,工程竣工满二年无质量问题付清余款。
三、 本工程招标采用 : 资格后审 , 资格审查方法 : 合格制。
四、 评标办法: 采用“ 综合评估法 ”,具体详见附件或招标文件。
五、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一)企业资质须具备:具备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或建筑幕墙工程设计与施工企业资质等级二级及以上资质条件;
(二)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格等级:需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应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
(三)参与该幕墙工程设计的单位不得参与本工程施工投标;
(四)其他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企业;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者违规用工、拖欠工人工资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2)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 120 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
6、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近6个月以来任意一个月投标单位为项目负责人办理的养老保险证明,证明以投标单位当地养老保险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为准;
7、企业法人代表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受贿记录;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9、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和费用及开标时间
(一)本工程只接受网上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5 年 6 月 3 日 8 时 30 分至 2015 年 6 月 9 日 17 时 00 分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的投标人业务管理系统,逾时不再办理;
(二) 由于我县“ 一键朝阳 ” 系统诚信库已升级,现在统一使用宿迁市投标企业诚信库,投标报名单位未办理CA证书及电子签章的,或者未在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激活入库的,请到宿迁市洪泽路156号(市便民方舟)办理。CA锁办理咨询电话:0527-84396015 联系人:唐杉杉。激活入库办理咨询电话:0527-84396016 , 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袁丁(企业入库) 。
(三)网上报名成功后,申请人于 2015 年 6 月 3 日至 2015 年 6 月 9 日登陆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www.sqggzyjy.gov.cn )的投标人业务管理系统下载招标文件。过时下载或不按规定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与该项目的投标。
(四)网上报名成功后,投标人不得放弃投标,如放弃投标的将被记不良行为一次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3 个月至一年内企业不得进入泗阳招投标市场),公告期间,其他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五)凡在招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伪造证件谋取中标、不按规定办理项目经理压证手续等不良行为的,除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处理,还将没收全部保证金,并记入不良行为予以公示。
(六) 开标时间、地点及到场要求
1、开标时间:2015年6月25日14时30分;
2、开标地点:泗阳县招标投标服务中心开标一室;
3、到场要求:投标人选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按时到达开标会议现场,参加开标会议并签到,项目负责人在开标现场提供本人身份证、招投标服务中心出具的投标保证金凭证,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七、注意事项
项目招投标期间,所有通知、答疑、澄清等文件将通过泗阳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出,投标人应经常登录系统接收、查看相关讯息。如遇问题,应及时向泗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泗阳县招标投标服务中心 ) 反映,否则后果自负。网管科: 0527-85278006 ,工程科: 0527-85278005 ,系统技术支持:刘凯,咨询电话: 0527-8439602 0, 13951060708 。
八、 评标结束后,即进行中标候选人公示,投标申请人若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须在公示期内(如遇节假日时间顺延)开具项目负责 > <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递交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管科,否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若项目负责人存在行贿犯罪行为且在公示期内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
九、 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泗阳县城兴置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志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泗阳县行政服务中心西门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