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地区: | 湖北 襄阳 |
编号: | |
报名截止日期: | 2015/8/28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枣阳市啤酒广场2-6#楼玻璃幕墙工程(项目名称)已由枣阳市人民政府财政投资评审中心(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2015】第383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枣阳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管理中心,建设资金为政府投资(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全额出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位于枣阳市啤酒广场,计划投资约256万元,计划工期 80天,质量要求合格。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 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2013年以来至少完成类似工程1 项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房建 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且未担任其他在建或已中标项目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现场负责人。
3.2投标人前来购买招标文件的人员必须是拟派本项目的建造师,且应携带《枣阳市建设项目投标报名表》(格式附后)和枣阳市综合招标投标诚信库备案(网员)证原件。
3.3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企业的投标。
3.4本工程报名时甲方提供幕墙玻璃样品,投标申请人报名时应注意观察,开标时提供的玻璃样品必须与甲方提供的玻璃样品型号颜色等一致。
4.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 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
5.申请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承建本工程者,请于2015 年8月 24日至 28 日(北京时间,每日9时00分至11时30分和 15时00分至17时30分时间段内,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枣阳市综合招标投标交易服务中心(枣阳市民主路,老检察院四楼)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5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9月15 日15时00分,地点为枣阳市综合招标投标交易服务中心(枣阳市民主路,老检察院四楼)。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件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枣阳市综合招标投标交易服务中心网站 http://www.hbzyztb.com.cn:8003/ 及襄阳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xf.gov.cn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枣阳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联 系 人: 陈 良
招标代理机构: 湖北诚宜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湖北省枣阳市前进路 75号
2015 年8 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