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地区: | 浙江 宁波 |
编号: | 15GC050163 |
报名截止日期: | 2015/11/20 |
一、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1 工程名称:中科院上海药物所宁波生物产业创新中心工程(二期)施工监理
1.2工程概况:本工程位于本项目位于宁海县桃源街道泉水三村对面,兴海北路东侧。建设规模:新建中科院上海药物所宁波生物产业创新中心二期工程的3#楼建筑面积9657㎡,4#楼建筑面积9657㎡,6#楼建筑面积746㎡,8#楼建筑面积50㎡,土建及安装工程、幕墙工程、智能化工程、室外附属工程(含围墙及挡墙、室外给排水、室外电气、市政工程、绿化工程及一期工程范围的室外附属工程)。
1.3监理服务期:580日历天(自开工令发出之日起至监理范围内所有项目竣工验收通过之日止)。
1.4 招标内容:土建、水电安装、幕墙工程、智能化工程、室外附属工程(含围墙及挡墙、室外给排水、室外电气、市政工程、绿化工程及一期工程范围的室外附属工程)等所有项目的施工全过程及质保期的监理服务。
1.5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15年10月29日11时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
2.2投标人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
2.3 投标人配备的项目总监须符合下列条件:
①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和《宁波市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理人员考核合格证书》;
②不得在在建工程中担任关键岗位人员(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已解锁的除外)。
③项目总监须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系统”中审核通过。
www.nbjs.gov.cn )不良行为记录系统以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www.cin.gov.cn)、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浙江省建设信息港www.zjjs.com.cn)有关不良行为记录文件为准]。
2.5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平台”(网址:115.29.2.37:8080)、“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系统”(网址:xy.nbjs.gov.cn)中审核通过,如投标人为省外企业还应提供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的《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
2.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其他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总监)2012年1月1日至2015年10月 29 日《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的原件或彩色扫描件,如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取消投标人投标资格。“告知函”由投标人营业执照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
四、开标时间和地点
4.1开标时间:2015年 11 月 20 日 09:00 时。
4.2 开标地点: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海县桃源街道金水东路5号5楼),具体开标室见当日公告栏。
五、招标文件获取
2015年 10 月 2 9 日 11 时起在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nhztb.gov.cn)网页下方下载。
六、投标保证金:
1、帐户名称: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
2、开户银行:农行宁海县支行营业部
3、银行帐号:39752001040010207
4、保证金金额:壹万柒仟元
5、递交截止时间:2015年 11 月 20 日 08:00 时前实际到账。
6、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一律通过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的投标保证金缴纳系统缴纳。投标人的基本帐户在缴纳投标保证金前必须到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进行注册并到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审核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海县公共建设管理中心
办公地址:宁海县跃龙街道世贸中心19楼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宁海县兴工二路29号三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