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光电研究中心 工程 已经宿发改开发 [2013]24 号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 自筹 ,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光电塔建筑幕墙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工程地点: 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东至苏北技术研究院,西至白领公寓,北至东吴路
1.2 工程规模: 工程造价约 800 万元
1.3 工 期: 60 日历天
1.4 质量要求: 合格
1.5 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时间、方式:
完成工程量 30% 时付至合同价款的 20% ;完成工程量 60% 时付至合同价款的 50% ; 完成所有工程量时支付至工程合同价款的 70% ;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价款的 80%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经发包人委托有资质的造价咨询机构审计结束后支付至工程结算价款的 95% ;余款 5% 作为工程质量保修金,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两年支付工程结算价款的 3% ,其余质量保修金于保修期满付清(工程质量保修金不计息)。
1.6 本次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招 标内容为 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光电研究中心光电塔建筑幕墙工程 施工(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
2 .资格预审方法
本工程资格审查方法: ■ 合格制;凡符合资格预审公告规定的资格审查标准的申请人均通过资格审查,招标人邀请所有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参加投标。
3 .评标方法
本工程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4 .申请人资格要求
4.1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具有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或建筑幕墙工程设计与施工二级及以上资质;
4.2 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具备 建筑 工程专业 一级 建造师注册资格和 B 类安全员资格;
4.3 类似 业绩要求 :
申请人 201 0 年 1 1 月 1 日(以 竣工验收 时间为准)以来有已完工单项合同额不低于 8 00 万元 且幕墙安装高度不低于 70 米 的公共建筑幕墙工程施工业绩 。
业绩证明材料包括:①中标通知书②工程施工合同③工程竣工 验收报告 ,三者缺一不可。其中:中标通知书或 施工 合同须经项目招标所在地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备案,否则不予认可。
4.4 奖项要求:
申请人 承担的幕墙工程获得过省优或国优(指鲁班奖、中国建筑装饰协会评审的 “ 全国建筑工程装饰奖 ” )奖项;省优有效期 2 年;国优有效期 3 年;
( 1 )上述奖项不是申请人承接的工程,不予认可。其他奖项也不予认可。( 2 )有效期计算从获得质量等级(荣誉)证书(或文件)颁发日期起至投标截止日期止。证书与文件颁发日期不一致的以文件颁发日期为准。( 3 )奖项证明材料以获奖文件或证书为准。
4.5 其他条件:
4.5.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4.5.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企业;
4.5.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5.4 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4.5.5 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a.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b. 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 120 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
c. 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4.5.6 申请人法人代表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和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申请文件中提供 2015 年 3 月以来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一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社会养老保险证明以申请人注册地社会养老保险管理部门的官方网站查询结果或通过 12333 官方电话热线查询验证结果为准,申请人须在申请文件中提供可查询的社保部门官方网址及登陆查询信息或电话查询信息,凡因申请人提供的信息不全面、不准确,导致评委会无法登陆系统查询或验证的,均视同申请人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4.5.7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亦不接受为本招标工程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单位参与投标;
4.5.8 企业必须取得《宿迁市建设市场信用核准书》,办理地点:市住建局市场处(建设大厦 1507 房间);
4.5.9 企业应具有经宿迁市信用管理部门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综合性信用评估报告,且信用报告不低于 65 分。经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请到诚信宿迁网 “ 宿迁市信用服务机构备案管理专栏 ” 查询。(诚信宿迁网址 http://cxsq.suqian.gov.cn );
4.5.10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 请申请人 于 2015 年 11 月 20 日 8 时 30 分至 11 月 26 日 17 时 30 分 前登陆 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www.sqggzyjy.gov.cn )的投标人业务管理系统获取资格预审文件 。
5.2 CA 锁办理:网上报名须申报成为网员并申领 CA 锁,详情请查阅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www.sqggzyjy.gov.cn )“通知公告”栏目中《关于电子招标投标办理 CA 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
6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网上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 2015 年 12 月 1 日 09 时 00 分;
6.2 开标地点: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四 厅【“便民方舟”十一层(地址:宿迁市洪泽湖路 156 号,人防大厦向西 300 )】;
6.3 网上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宿迁市网上招投标系统。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到宿迁市网上招投标系统的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不接受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情形
7.1 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7.2 因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被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公示限制且限制期限未满的。
7.3 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投标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