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地区: | 吉林 长春 |
编号: | SYZX2015-543 |
报名截止日期: | 2016/1/8 |
一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市儿童医院吉林省儿童医疗中心门诊住院楼扩建项目已由长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长发改审批[2013]398号、[2013]480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政府投资,已落实,招标人为长春市儿童医院、长春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内装修工程设计、外幕墙工程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二 . 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长春市儿童医院吉林省儿童医疗中心门诊住院楼扩建项目(内装修及外幕墙工程设计)。
2.2建设规模:建筑面积约49535.2平方米,地下2层,地上20层;外幕墙面积约21600平方米。
2.3建设地点:长春市新发路与北安路交汇处 。
2.4招标范围:内装修方案设计、内装修施工图设计及预算、外幕墙施工图设计及预算。
2.5 设计周期:中标后15天内完成方案设计,方案完成后30天施工图设计。
2.6 质量标准须符合国家、行业、地方相关规定。
三 .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及建筑幕墙工程设计专项甲级及以上资质,近三年有内装修及外幕墙类似项目设计业绩,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并在人员、设 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
3.2 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总负责人须具有建筑装饰设计相关专业高级职称,近三年至少有一项类似项目设计业绩。
3.3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外省企业需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办理相关入境备案手续后方可参加投标(详见吉建设【2013】4号文件)。
3.5 不接受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
3.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四 .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6 年1月4日至2016年1月8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 00 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至16时 (北京时间,下同), 在 长春市政务中心一楼A区吉林省晟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窗口 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法人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证件为原件及复印件)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 00 元,售后不退。
五 .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6年1月28日9时30分,地点为长春市政务中心三楼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人民币壹万伍仟元的投标保证金。
5.4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 .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长春市建设工程信息网、东亚经贸新闻报上发布。
七 . 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市儿童医院
长春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地址: 长春市朝阳区北安路1321号
长春市仙台大街1031号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晟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春城大街789号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长春市建委勘察设计处